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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9-29 10:32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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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挥职能作用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采取三项措施,认真落实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全市现对抽取的1373户市场主体陆续开展登记事项现场检查;已复查将自建房作为经营场所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市场主体1252户,对5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主体,按规定作出处理。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工作组织到位。市局在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意见;组织学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促使全系统知晓整治要求、整治范围和部门职责,增强做好整治工作的责任感,高位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市局多次向省市场监管局请示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主动加强与市整治办工作沟通协调,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领导多次带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性自建房办理营业执照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收取文书材料,审查资料,依法依规开展商事登记工作,落实商事登记工作责任;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措施,将利用自建房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列为监管工作的重点抽查对象,依法对发现问题的主体列入异常名录,落实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监管责任;强化食品经营许可前核查,严格落实“先照后证”要求。对将自建房作为经营场所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开展复查,落实食品经营许可证核查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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