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阳江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办案力度,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民生、商业营销、企业商业秘密等重点领域,主动作为,深入核查,认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守护行动。 2023年,全市系统共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6宗,罚没金额32.98万元。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阳江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商业混淆案
根据线索,市市场监管局对阳江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涉嫌实施混淆行为进行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2月起在“拼多多”官方店铺经营“连花清温茶”,经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连花清瘟胶囊对比,两者从名称、包装都十分相似,特别是当事人在“拼多多”官方店铺上使用“正品清瘟非胶囊粒”字样对其销售的“连花清温茶”进行宣传,存在混淆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实施混淆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阳江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根据线索,市市场监管局对阳江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先后于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起在淘宝天猫店销售刀具和砧板为主的两种套装商品,为吸引更多消费者关注和购买,提高上述两种套装商品的销售以获取更多利润,当事人在商品上架时抄袭他人的宣传并对关键词进行修改,如“1秒抵御600多种病菌入侵”,当事人无法提供所述宣传功能的证明文件或材料。另外,当事人宣传的“德国不锈钢家用砍骨刀具厨房加厚斩骨刀斩切两用刀厨师专用骨头刀”是委托国内某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并非德国生产及德国钢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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