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经济发展)局、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市直各有关出版单位,市直各有关学校: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0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1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各县(市、区)将本通知以适当的方式转发到本地各学校。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0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阳江市新闻出版局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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