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发改收费〔2017〕80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相关公立医疗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同时,各相关公立医疗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附件:阳江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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