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3月31日,江市对辖区7个空气自动监测站、7个地表水自动监测断面开展了应急监测。其中包括2个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开展了应急监测,分别监控漠江水厂汲水点、阳江第二水厂汲水点。地表水重点监控断面为江城断面、埠场断面、尖山断面、寿长断面、大泉断面。
二、监测结果
2020年3月31日,各县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比例100%,空气质量见附表。
7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中,第二水厂、大泉和尖山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漠江水厂、埠场、江城和寿长断面水质为Ⅳ类。漠江水厂和江城断面超标指标为总磷;寿长断面超标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埠场断面超标指标为溶解氧。
三、总体评价
2020年3月31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处置影响。
附表
2020年3月31日各县区城市空气质量
(单位:CO为毫克/立方米,其余污染物为微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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