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环境空气质量月报
广东省阳江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5年3月
一、监测点位和监测指标
阳江市区设置3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包括江城区马南垌、两阳中学站点、阳东区阳东陶然站点,监测指标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等6项;市区设降雨监测点1个,位于江城区白云路38-39号阳江生态环境监测站楼顶。
二、监测评价标准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6个基本项目监测结果评价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二级标准执行;降雨以pH值小于5.60作为酸雨的评判标准。
三、监测结果
1.环境空气
2025年2月,阳江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为28天,空气质量优12天、良15天、轻度污染1天(超标污染物为臭氧)。环境空气质量AQI达标率96.4%,同比下降3.6个百分点,环境空气综合指数2.97,同比上升24.8%。六项指标月评价浓度分别为二氧化硫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7%;二氧化氮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7%;可吸入颗粒物(PM10)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4.1%;一氧化碳0.7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细颗粒物(PM2.5)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5.0%;臭氧1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7%。
2.降雨
2月份,由于阳江市降雨监测点附近无降雨,故该月没有降雨的监测数据。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