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环境监测站 2020年11月
一、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20年10月,阳江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6个基本项目以及降尘、降雨。各种污染物基本项目监测结果评价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二级标准执行,降尘采用省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进行评价,降雨以pH值小于5.60作为酸的标准。
1.基本项目
10月份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1天,空气质量指数达标天数为26天(优11天,良15天),轻度污染4天,中度污染1天,综合质量指数3.31,AQI达标率83.9%,全省排名第14。监测的6项指标中,臭氧超出日最大8小时平均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5个基本项目监测结果达到或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二级标准。(见表1)
表1 10月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
2.降尘
10月份,市区3个监测点位降尘浓度值范围为2.7~3.0吨/平方公里·月,均符合省推荐标准。
3.降雨
10月份,阳江市区无降雨。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1、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情况
10月份,对漠江水厂地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每月一次的水质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COD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和悬浮物、电导率2项,共63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其中表1中基础项目评价采用Ⅲ类标准,表2、表3中项目评价采用标准限值。监测结果显示,漠江水厂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2、国考、省考(水十条考核)监测断面监测情况
本市设置地表水考核监测断面为江城、中朗、河口镇、尖山、大泉、那格、埠场、寿长等8个断面,其中江城断面为国考河流断面兼水十条省考核断面,中朗、河口镇断面为水十条省考核断面,尖山、大泉断面为入海河流(河口)国考断面兼水十条省考核断面,那格、埠场、寿长断面为入海河流(河口)国考断面。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标准限值主要依据各断面的水质考核目标确定,分别为江城、中朗、尖山、那格、埠场断面执行Ⅲ类标准,河口镇、大泉、寿长断面执行Ⅱ类标准。
河流断面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粪大肠菌群、铜、锌、硒、砷、汞、镉、铁、锰、六价铬、铅、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电导率共27项。本月监测结果显示,江城、中朗断面为Ⅲ类水质,符合其考核目标要求;河口镇断面为Ⅱ类水质,符合其考核目标要求。
入海河口断面监测项目为水量、流量、电导率、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硝酸盐、亚硝酸盐氮、氯化物、铁、锰、硫酸盐等33项。本月监测结果显示,那格、埠场断面为Ⅲ类水质,符合其考核目标要求;大泉断面是Ⅲ类水质,超过其Ⅱ类考核目标要求,主要污染物是溶解氧和总磷;尖山断面是Ⅳ类水质,超过其Ⅲ类考核目标要求,超标污染物是溶解氧;寿长断面是Ⅳ类水质,超过其Ⅱ类考核目标要求,超标污染物是溶解氧和总磷。
3、省控监测断面监测情况
我市除江城和中朗断面属国控及省控断面外,还设置春湾省控断面。春湾断面水环境功能类别为Ⅱ类,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粪大肠菌群、铜、锌、硒、砷、汞、镉、六价铬、铅、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电导率、悬浮物,共26项。本月监测结果显示,春湾断面为Ⅱ类水质,符合其水质目标要求。
4、产业转移园断面监测情况
本市设置珠海(阳江)产业转移园、珠海(阳东万象)产业转移工业园、东莞长安(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和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共4个产业园区,其中珠海(阳江)产业转移园布设福冈园区排污口上游500米、福冈园区排污口下游1000米、高排渠等3个监测断面,珠海(阳东万象)产业转移工业园布设林张村、新村、端陶村等3个监测断面,东莞长安(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布设中朗寨和河墩渡口等2个监测断面,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布设红花根、龙地、莲塘河汇入口上游200米和莲塘河汇入口下游500米等4个监测断面,共12个监测断面,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粪大肠菌群、铜、锌、硒、砷、汞、镉、六价铬、铅、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电导率、悬浮物,共26项。监测结果见表3。
5、水功能区断面监测情况
本市设置水功能区省考断面共23个,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监测项目为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共24项。本月监测结果表明,有13个断面符合其考核目标要求,有10个断面不符合其考核目标要求,主要污染物是溶解氧、总磷和总氮。监测结果见表4。
表2 2020年10月地表水水质状况
注:春湾断面以水质功能区类别判断水质超标情况,其余各断面以水质考核目标为依据判断水质超标情况。
表3 2020年第4季度产业转移园水质状况
表4 2020年10月水功能区水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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