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15年1月,阳江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6个基本项目以及降尘。各种污染物基本项目监测结果评价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浓度限值二级标准执行,降尘采用省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进行评价。
1.基本项目
表1 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二级标准)
序号 |
污染物项目 |
平均时间 |
二级浓度限值 |
1 |
二氧化硫 |
24小时平均 |
150 ug/m3 |
2 |
二氧化氮 |
24小时平均 |
80 ug/m3 |
3 |
一氧化碳 |
24小时平均 |
4 mg/m3 |
4 |
臭氧 |
日最大8小时平均 |
160 ug/m3 |
5 |
可吸入颗粒(PM10) |
24小时平均 |
150 ug/m3 |
6 |
细颗粒物(PM2.5) |
24小时平均 |
75 ug/m3 |
1月份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天数31天,空气质量指数达标天数为30天(其中优4天,良26天),达标率96.8%,超标天数为1天(轻度污染1天),首要超标污染物为PM2.5。
2.降尘
1月市区3个监测点位降尘浓度值范围为3.7~4.3吨/平方公里·月,均符合省推荐标准。
3.降雨
1月江城区采集的降水样品共2个,总集雨量为60毫米。降雨pH值范围在5.73-5.92之间,无酸雨样品。降雨中的阴阳离子浓度由大到小排序为:硫酸根离子(4.79毫克/升)、硝酸根离子(2.58毫克/升)、钙离子(1.19毫克/升)、氯离子(1.07毫克/升)、铵离子(0.89毫克/升)、钠离子(0.71毫克/升)、钾离子(0.63毫克/升)、镁离子(0.62毫克/升)、氟离子(0.39毫克/升)。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1、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江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为漠江水厂,阳东区为北惯桥、阳春市为鱼皇石、阳西县为陂底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其中表1中基础项目评价采用Ⅲ类标准,表2、表3中项目评价采用标准限值。1月份水源地监测项目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COD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和悬浮物、电导率两项,共63项。监测结果为漠江水厂、北惯桥、鱼皇石、陂底水库水质均符合Ⅱ类水质,达到功能水质标准要求。
2、河流
我市有春湾、中朗、江城3个河流省控监测断面,均位于漠阳江河段,河流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粪大肠菌群、铜、锌、硒、砷、汞、镉、镍、六价铬、铅、阴离子、硫化物、电导率、悬浮物。执行标准依据水环境功能类别确定,即春湾执行Ⅱ类标准,中朗、江城执行Ⅲ类标准。1月监测结果显示,3个断面均符合其功能水质标准,没有超标现象。
三、入海河口
1月我市入海河口监测断面有尖山、那格、埠场、寿长、大泉,监测项目为悬浮物、电导率、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 、砷、汞、镉、镍、六价铬、 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硝酸盐、氯化物、铁、锰、硫酸盐等32项。1月监测结果显示,尖山、那格、埠场、寿长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大泉水质符合Ⅱ类标准,达标率100%,无超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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