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阳江市江洲电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阳江市江洲电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阳江市环保工业园电镀与电子电路基地环保中路西2号A区厂房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及竣工验收报告
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邮箱:1696024929@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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