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在施工场地应建设临时导流沟,导流沟上应设置沉砂池,将暴雨径流经沉淀后引至附近雨水管网排放,避免雨水横流现象。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蓄水池,将开挖基础产生的地下排水收集储存,并回用于施工场地裸地和土方的洒水抑尘。车辆、设备冲洗水循环使用禁止此类废水直接外排。施工期在施工场地应建设临时导流沟,导流沟上应设置沉砂池,将暴雨径流经沉淀后引至附近雨水管网排放,避免雨水横流现象。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蓄水池,将开挖基础产生的地下排水收集储存,并回用于施工场地裸地和土方的洒水抑尘。车辆、设备冲洗水循环使用禁止此类废水直接外排。施工人员在施工场地食宿,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应设置施工围挡和定时洒水抑尘,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管理,降低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施工场界环境噪声限值;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并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建筑垃圾按市政部门要求进行定点弃置。建设单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量减少施工粉尘、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排放。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新增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生活污水经现有1套50m3/d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格栅+缺氧+好氧+消毒)处理后回用于绿化用水,不外排。洗车废水集中收集后与污染土按比例搅拌混合后一起进入水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敞开式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较严者。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排放的废气包括为窑尾废气、替代燃料暂存、破碎、输送、计量废气、污染土暂存、输送废气、污染土计量废气、。替代燃料暂存、破碎、输送、计量废气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土暂存、输送废气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土计量废气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窑尾废气经现有“分级燃烧+SNCR脱硝工艺+复合脱硫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现有115m排气筒排放,并新增一套旁路放风系统,工艺为“急冷器+三级旋风分离+袋式除尘”,尾气排入现有窑尾废气排气筒排放。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钢铁、石化、水泥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粤环发[2018]8号)和依托工程排污许可证的要求,项目替代燃料暂存、破碎、计量、输送废气,污染土暂存、输送、计量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窑尾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和氨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汞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氟化氢、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以Tl+Cd+Pb+As计)、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Be+Cr+Sn+Sb+Cu+Co+Mn+Ni+V计)、二噁英类(ngTED/m³)、镉、铊及其化合物(以Cd+Tl计)、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计)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修改单表4 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中污染物限值(基准含氧量以10%计)较严值。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氨排放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应对噪声源采取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营运期本项目新增员工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粉尘全部直接返回生产线回用,废布袋和废活性炭暂存于SRF预处理及储存仓库,与入场的SRF一同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理。新增的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室废液、废矿物油和废含油抹布、棉纱暂存于1座现有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6、营运期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7、项目严格按照竣工验收的内容对工程项目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监督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设施维护,加强人员培训,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8、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外界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