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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广青金属压延有限公司2#不锈钢混酸再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1-21 16:04 【字体: 】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广青金属压延有限公司2#不锈钢混酸再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3366509
传    真:(0662)33115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广青金属压延有限公司2#不锈钢混酸再生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广青金属压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港工业园海港二横路1号

环评机构

云水谣工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广青金属压延有限公司2#不锈钢混酸再生项目选址于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港工业园海港二横路1号。项目建筑面积1867.7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扩建2#不锈钢混酸再生站,同时利用现有工程以及设备对酸洗车间内三条产线的预酸洗原料进行技术改造优化,及其他配套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建成后,项目2#混酸再生站计划年处理能力为7.5m3/h(年处理量为59400 t/a),采用喷雾焙烧法混酸再生工艺,针对混酸酸洗废液的完全资源化再生技术,将混酸废液完全转化为再生酸和金属氧化物,再生酸直接回用至酸洗机组循环使用,而金属氧化物作为高附加值副产品回收。

    项目拟招聘员工9人,依托广东广青金属压延有限公司的已建成的办公生活设施,员工用餐均从广东广青金属压延有限公司外购。全年工作330天,每天工作24小时,实行三班每班8小时轮班工作制。

项目总投资约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扬尘防治,施工场地边界四周应设置围挡,施工现场应专门配备洒水降尘设备,开挖、钻孔作业面应保持一定湿度,定期对干燥施工面进行洒水降尘,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扬尘大的作业,对建筑料运输车辆应按规定配备防洒落装置加盖蓬布防止散落,施工场地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临时堆土场及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落实覆盖防尘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确保施工机械废气排放符合要求。营运期项目技术升级的1、2产线以及3产线的酸洗工艺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混酸进行酸洗中会产生酸洗废气,酸洗槽为密闭式,在酸洗槽顶端分别设有吸气口收集后,1、2产线以及3产线的酸洗废气分别经一套“湿式洗涤塔+SCR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处理后分别经25m高(排气筒编号 DA008以及DA017)进行排放,硝酸雾和氟化物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修改单。

    项目扩建的2#不锈钢混酸再生站,采用焙烧冷却吸附工艺进行废酸再生密闭式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混酸再生废气,混酸再生废气经一套酸再生系统“湿法喷淋五级处理(预浓缩+吸收+洗涤+冷却+氧化)+SCR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编号 DA019)进行排放,由于天然气燃烧废气与混酸再生废气经同一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以及氮氧化物(以NO2计)、颗粒物、氟化物从严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修改单中其他热处理炉;SCR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设备氨逃逸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扩建的2#不锈钢混酸再生站,在金属氧化物打包过程中会产生氧化物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编号 DA018)进行排放,颗粒物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 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修改单。

    厂界周围无组织排放硝酸雾(以NO2计)、颗粒物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4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氟化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二)施工期项目拟在施工场地内修建污水临时沉砂池,引流施工场地内的施工废水经初步沉淀处理后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利用厂区内附近现有卫生设施,排入厂内自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营运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酸性废水均依托广青压延现有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表 1 直流冷却水、洗涤用水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冲渣,不外排。

    (三)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四周设置声屏障,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声施工机械数量,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营运期应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可以利用的建筑废物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要及时运送至规定收纳场地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放置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耐火材料、废布袋等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废物实现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产生的金属氧化物、废催化剂、废水处理污泥、含油抹布/手套、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金属氧化物返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加工冶炼,废水处理污泥经压滤后通过厂内的车辆运输至厂内的镍铁湿矿大棚加工利用,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含油抹布/手套、废矿物油桶暂存于现有项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五)营运期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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