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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阳西县丰头岛周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生态保护修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4-12-25 17:45 【字体: 】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西县丰头岛周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生态保护修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024 年 12 月25日至2024年12 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3366509

    传    真:(0662)33115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西县丰头岛周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生态保护修复

建设单位

中电建长九新材料(广东)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阳江市阳西县溪头镇丰头岛及周边海域

环评机构

广州恒炜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阳西县丰头岛周边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生态保护修复位于丰头岛周边海域及沙扒镇海域。主要工程为拆除阳西海滨工业园片区0.7760公顷土地以提高区域水体交换能力,降低5.6498公顷土地标高以恢复区域湿地自然地貌;在沙扒镇海仔湖内种植18公顷红树林进行异地修复;拆除丰头北岛0.0627公顷连岛区域恢复海岛属性,并在丰头北岛种植红树开展植被修复工程。

   项目总投资约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9.9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时严格按照既定方案进行施工,不得超范围施工,不得破坏现有红树林。施工作业应合理规划,优化施工方案,选择合适潮期作业时间,安排好开挖范围和进度,减少对海洋生物栖息环境的扰动;加强科学管理,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施工期,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项目为生态修复工程,其产生的正向效益抵扣施工期造成的生态损失,无需再进行生态补偿。

   2、施工过程中无需使用施工船舶,施工人员生活废水进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得直接排海。

   3、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为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及施工扬尘;项目应对入场施工机械进行管理,检查合格的机器才可进场作业;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燃气废气,采用符合标准的低含硫燃料;施工场地内应做好扬尘措施。

    4、施工期应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同时做好机械设备日常维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5、施工期红树林滩涂改造工程土方内部平衡,不得随意抛弃或堆填;海滨工业园及高潮村码头拆除工程产生的土石方应规范堆填至特定区域,堆填过程中应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不得影响该区域的防洪功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现场垃圾运输至周边特定堆场点进行堆放,不得随意抛弃或填埋

   6、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建设项目在其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海洋水质、沉积物和生态产生的影响,及时发现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因素,需要对建设项目的施工期和营运期对海洋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跟踪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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