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先行修建排水设施,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开挖时将生、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先回填生土,再将熟土置于表层并及时恢复植被。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雨季施工施工完毕,对施工临时占地损坏的植被进行恢复,恢复植被应当为当地物种。 2、施工期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规划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机械安装消声器、隔振垫等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23-2011)标准。 3、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简易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澄清处理回用,施工废水可经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降尘等,沉淀物应及时固化,用于基坑回填,并及时绿化,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排放至施工营地内的临时化粪池/隔油隔渣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作施工营地及周的林地的浇灌。 4、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洒水或覆盖,施工时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5、施工期间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废料(如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通过分类存放后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针对不同施工工段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采取相应的措施,尽量就地平衡土石方,减少弃土方的产生,多余的土方运至当地的指定弃土场,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营运期升压站四侧围墙外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 7、营运期升压站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修筑封闭围墙以及在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以降低其对厂界噪,升压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8、运行期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一套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升压站内绿化浇灌,不外排。 9、营运期食堂厨房安装静电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10、运行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以及在发生风险事故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及时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不在站内暂存,变电站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11、项目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12、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