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变电站扩建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有的化粪池处理;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开挖作业;站内砂石料加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民房,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内的化粪池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洒抑尘,不外排。②营运期:110kV香谷(联安)变电站值守人员及巡维中心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110kV田岗(程村)变电站值守人员及巡维中心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玻璃钢生物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2、废气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土方作业阶段,应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工地内堆放砂石、土方及其他易产生扬尘物料的,应采取覆盖符合标准的密目防尘网或者防尘布、定期喷洒抑尘剂或者洒水等措施;施工现场应当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并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措施;不能及时清运的工程渣土,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等措施;运送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采取密闭运输;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设备和污水收集、处理或者回用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施工工地内的车行道路采取硬化或者铺设礁渣、砾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施工作业产生泥浆的,设置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溢流,废弃泥浆采用密封式罐车清运。 3、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23-2011)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①施工期:变电站内基础开挖余土应结合场地平整综合利用;新建输电线路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平整,同时在表面进行绿化恢复;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应及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定期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弃渣场处理;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 5、电磁环境防范措施:①施工期:对于变电站,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控制配电构架对地距离,以及构架间位置关系应保护一定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配电构架与变电站围墙应保持一定距离,确保变电站厂界及评价范围内居住等场所的电磁环境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标准;对于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选择合适的线路型式、架设高度、杆塔塔型、导线参数、相序布置等,减少电磁环境影响;输电线路设计应因地制宜选择线路型式、架设高度、杆塔塔型、导线参数、相序布置等,减少电磁环境影响,同塔双回线路导线排列方式应采用电磁环境影响较小的异相序排列;本工程新建110kV同塔双回挂单边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导线最小对地距离应不低于24m,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最小对地距离应不低于15m,新建110kV单回线路经过居民区和非居民区时导线最小对地距离应不低于15m。②营运期: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保证相关设施的正常运行。 6、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营运期应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产生的事故油及含油废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妥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