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运期项目制纯水产生的浓水直接由废水排放口排放。生活污水配套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屠宰废水、消毒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通道清洗废水、预冷机定期更换水、锅炉定期排污水混合排入污水处理站,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格栅+气浮+水解调节+厌氧水解+厌氧沉淀+一级接触好氧+缺氧+二级接触好氧+生化沉淀+物化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 ”的禽类屠宰加工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的B级标准和江城区银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由废水排放口排入污水管网,经污水管网排入江城区银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营运期待宰间恶臭废气、熔蜡废气与屠宰间恶臭废气采用全密封设备/空间-单层密闭负压的收集方式;一般固体废物贮存间设置为独立密闭的区域对该贮存间产生的恶臭废气进行收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采用封闭或加盖的形式进行废气收集;经收集后的恶臭废气通过“生物喷淋洗涤除臭装置”处理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熔蜡废气与屠宰间恶臭废气共同收集后由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燃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的方式,废气经收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配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要求,尾气由内置烟道引至所在建筑楼顶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营运期应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病死禽经收集后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禽畜羽毛经收集后外售给羽毛加工厂综合利用;废拔毛蜡、废包装材料、格栅渣经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外运处理;禽畜粪便、不可食用内脏、肉渣、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经收集后外售给废料厂综合利用;纯水机废滤芯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含油废手套、检疫废物等经收集后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由垃圾运送车运送环卫部门集中处置。餐厨垃圾、废油脂经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处理。厂区设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间和危险废物贮存间分类暂存营运期产生的各类废物。 (五)营运期项目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