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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阳江青洲六海上风电场海底电缆集中送出工程项目(海域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2-09 11:34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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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青洲六海上风电场海底电缆集中送出工程项目(海域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3366509
传        真:(0662)33115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江青洲六海上风电场海底电缆集中送出工程项目(海域部分)

建设单位

广东阳江市创源海上风电综合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阳江市阳西县上洋镇河北村附近海域

环评机构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阳江青洲六海上风电场集中送出工程项目(海域部分)为三峡阳江青洲六海上风电场项目的配套工程。

        项目海底电缆从青洲六330kV海上升压站出风场后,往北至阳西县上洋镇河北村村东岸砂质海滩上登陆。项目敷设3回3×630mm2三芯交流交联聚乙烯铜芯海底电缆,海底电缆全长71km,3回海底电缆总长为213km,采用定向钻的施工方式进行岸线的穿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船舶油污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船舶生活污水委托有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置。定向钻施工产生的废水依托陆域集控中心施工基地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清运。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采用围挡、洒水、清扫等办法降低施工粉尘的影响。驶出施工场区的施工车辆,应先进行冲洗,防止泥土带出施工场区。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施工船舶尾气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应达到《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交海发[2018]168号)排放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屏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所,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扫海清障固体废弃物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定向钻施工钻屑委托阳西臻源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5)海洋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选择较好的海况进行施工,对项目海域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营运期开展增殖放流等相关工作。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须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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