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以减小初期雨水中的油类污染物负荷。雨季时汇集地表径流经沉砂池处理后排放。还应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废水收集渠道与沉淀池,以引流施工场地内的污废水,经沉淀、隔油等措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等环节。施工期施工人员依托周边社区食宿,现场不设临时厕所,无生活污水产生。 2、施工期场地施工道路及时硬化,并对重点施工面定期洒水;应对离开施工面的车辆进行清洗,禁止车轮带泥上路;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最少不能低于1.8 m,且围挡要坚固、稳定、整洁、规范、美观,并严禁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应对屑粒物料与多尘物料堆的四周与上方封盖,如需经常取料而无法封盖,则应定期洒水,特别是旱季施;应使用商品混凝土,以避免袋装水泥运输、拆卸过程产生粉尘;尽量选择对周围环境,特别是对敏感点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施工应当安装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车辆车牌号码视频监控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适时增加作业频次,提高作业质量,降低道路扬尘污染;选用燃烧充分的施工机具,安装柴油颗粒捕集器,减少施工机具尾气排放,及时维修,随时保持施工机械的完好并正常使用。 3、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避免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均匀地使用;对施工进行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附近的环境敏感点;应适时维修一切动力机械设备,特别是因松动部件的震动或降低噪声部件(如消音器)的损坏而产生很强噪声的设备;可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或通过使用消声器,消声管、减震部件等方法降低噪声,在声源产生处进行控制;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加强管理,禁止车辆鸣笛;应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严禁在夜间施工,同时可采取其他的消声、隔声措施(如临时声屏障)尽可能减轻由于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建议在施工场界安装噪声在线监测设备,确保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4、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统一无害化处置,收集设施应加盖防雨淋,不得露天放置;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中木材、钢筋可考虑回收利用,其余建筑垃圾必须及时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升压站场区清表产生的土石方运至政府指定弃土场;塔基施工后对土石方全部回填。 5、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严格限制施工范围,禁止越线施工,严禁占用、破坏占地范围以外的植被、河道、鱼塘、农田等;不拖延工期,尽量在短时间内完成施工,减少各种污染的持续期,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保障对该区域生态的影响减小到最小程度;本项目用地邻近基本农田,需采取措施防止对基本农田的破坏,注意施工材料不超过用地范围;根据当地土壤和气候条件,选择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杜绝采用外来物种。 6、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一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水质标准限值后排入回用于场区绿化。 7、营运期升压站、架空线路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 4000V/m,工频磁感 应强度控制限值 100μT 的要求。应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居民有关高电压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8、营运期升压站、线路沿线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声功能区划标准要求 9、项目建成投运后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蓄电池放置于蓄电池室内,在事故时用作变电站用电的备用电源,一般不使用。在使用寿命到期更换前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站内不暂存;变压器内存有变压器油,用于变压器的绝缘、降温,在事故状态可能发生泄漏。主变压器下方设有卵石层、集油坑,用以收集废变压器油,经地下排油管进入事故油池暂存。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10、运营期应严格控制输电线下方树木的砍伐。 11、项目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升压站每天安排人员巡视,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