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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300MW海上风电场(一期)30MW/30MWh储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5-22 17:50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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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300MW海上风电场(一期)30MW/30MWh储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3366509
传  真:(0662)33115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300MW海上风电场(一期)30MW/30MWh储能电站项目

建设单位

三峡新能源阳江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阳江市阳西县上洋镇三峡阳西沙扒海上风电场集控中心内

环评机构

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300MW海上风电场(一期)30MW/30MWh储能电站项目位于阳江市阳西县上洋镇三峡阳西沙扒海上风电场集控中心内。本项目拟建设电化学储能电站对外输出功率为30MW/30MWh,本期储能系统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内新建1台容量为80MVA的主变压器;项目自新建升压站新建1回220kV电缆线路,并接入三峡阳西沙扒海上风电场集控中心综合楼220kVGIS室备用间隔,新建220kV电缆线路长约0.2km。

项目总投资9225.33万元,环保投资155.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时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均需外运至指定合法弃土场进行消纳处理;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对周围植被的践踏和损毁,施工完毕后及时对裸露的场地进行硬化和复绿。

  (二)施工期应合理组织施工,先行修筑简易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因此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则依托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三)施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工作。施工工地边界设置密闭围挡(墙),采取覆盖、洒水、喷雾、冲洗地面、分段作业、择时施工等防尘措施;出入口设置混凝土浇捣的洗车设施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装置;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并采用苫布覆盖。施工时应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对于裸露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减少产生施工扬尘。施工扬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施工期应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强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建筑物布置,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23-2011)标准。

  (五)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均需外运至指定合法弃土场进行消纳处理;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就近租住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一并纳入其租住民房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工程废料、弃渣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通过类比同类型项目分析,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频率为50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制值要求,即电场强度为4000V/m、磁感应强度为100μT。

  (七)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主变压器应选择低噪设备;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合理布置。根据预测,项目运行期储能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八)项目运行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仅有少量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九)运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储能装置区域定期更换的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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