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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农垦红十月农场3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线路输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4-28 17:14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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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农垦红十月农场3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线路输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3366509
传  真:(0662)33115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农垦红十月农场3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线路输出工程

建设单位

阳江市晶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阳西县

环评机构

广州光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农垦红十月农场3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20kV线路输出工程从220kV光伏升压站新建单回220千伏线路至220kV漠南变电站;新建线路全长约23.0km,其中新建架空线路长度约1×22.1km,新建电缆线路长度约1×0.9km。利用220kV漠南变电站前期预留空地新建1个220千伏出线间隔。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应选用符合要求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地等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23-2011)标准。

  (二)施工废水经设置简易沉砂池澄清处理后回用,用于抑制扬尘等,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不良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三)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进出场地的车辆应限制车速,必要时进行洒水,保持湿润,冲洗车身或轮胎,避免渣土带出工地,尽量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四)本工程不设置临时弃土场,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回填后剩余部分在塔基附近找平,以及周边绿化,基本实现平衡,禁止任意倾倒,不外弃;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

  (五)营运期,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电场强度预测值为622.1V/m~740.7V/m,磁感应强度预测值为5.16μT~7.78μT。预测值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

  (六)营运期导线的电晕放电、间隙放电(火花放电)过程所产生的电磁可听噪声,在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合理设置架空高度,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公众参与   说明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该项目评价工作已进行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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