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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阳西中核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1-09 17:12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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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西中核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3366509
传  真:(0662)33115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西中核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江供电局

建设地点

线路位于阳江市阳西县儒洞镇、沙扒镇,扩建间隔位于阳江市阳西县沙扒镇。

环评机构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项目概况

  阳西中核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新建110kV线路工程和间隔扩建等两部分组成,本期建设内容为:新建1回110kV中核光伏升压站至110kV书村站送电线路,长度约1×11.1km,其中单回架空路径长11.0km,单回电缆路径长0.1km。同时在110kV书村站站内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规划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机械安装消声器、隔振垫等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23-2011)标准。

  (二)施工现场应设置沉淀池和隔油池处理施工废水后通过混凝沉淀回用于洗车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三)施工时,应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此外,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洒水或覆盖,施工时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电缆施工产生的弃土临时集中堆放、覆盖,施工结束后及时转运至受纳场;塔基开挖产生的临时土方,在塔基附近集中堆放、覆盖,施工结束后在塔基附近找平、绿化;书村站间隔扩建开挖的土方在站内找平。沉淀池产生的泥浆应及时固化,用于基坑回填,并及时绿化。

  (五)营运期架空线路、书村站拟扩建间隔各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 50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制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

  (六)营运期,对电晕放电的噪声,通过合理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消除电晕放电噪声;在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导线对地高度,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

  (七)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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