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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1-09 17:02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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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3366509
传  真:(0662)33115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

阳西县牛岭村委会北雪村新过境公路(环城大道)与滨江西路交界地块

环评机构

广州光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位于阳西县牛岭村委会北雪村新过境公路(环城大道)与滨江西路交界地块;总用地面积18289.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99.76平方米,包括1栋5层的业务综合楼、1栋4层的检验楼、1栋4层的物资保障楼、1栋1层的附属用房和1栋1层的消防控制房。年工作时间360天,一班8小时工作制;其中实验室工作天数约180天,招聘60人,不设食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间,实验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配套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水解池+生化反应池+二沉池+消毒池)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后经废水总排口(DW001)排放。

  (二)营运期间,生物安全柜、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气均采用负压收集,带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经收集后通过高效过滤器过滤处理后由20米排气筒(DA001)排放;理化实验室配套通风橱、集气罩等收集设施,有机废气(VOCs)和无机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经收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楼顶由排气筒(DA002)和排气筒(DA003)分别排放,理化实验室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的第II时段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无机废气(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备用发电机尾气由内置烟道引至建筑物楼顶排放,设置排放口(DA004),尾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污水处理池、隔栅、污泥池等加盖板密闭,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把处于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收集起来后经“臭氧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排气筒(DA005)排放,污水处理站边界处恶臭污染物的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要求。

  (三)营运期间,建设单位应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降噪等治理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营运期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垃圾运送车运送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废反渗透膜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医疗废物、实验室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理。

  (五)营运期项目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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