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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省道S539线阳春大道至广湛高铁阳春东站段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1-05 18:23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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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省道S539线阳春大道至广湛高铁阳春东站段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3315934
传  真:(0662)33115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省道S539线阳春大道至广湛高铁阳春东站段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

阳春市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

建设地点

起于春州大道与阳春大道交叉口处,路线自西向东,途径石拦水库,灯心塘,学塘岗,终点于阳春东站

环评机构

广州汇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主线路线起点位于春州大道与阳春大道交叉口处,起点桩号K92+613,路线自西向东,途径塘坎水库、灯心塘、学塘岗、速沙坑、果元,终点至阳春东站,终点桩号K103+170,路线长10.557 公里,近市区3km路段按一级公里兼城市道路标准进行设计,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45m,其他路段按一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35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全线设置路线等级平面交叉5处,中桥97m/1座,大桥852m/6座,涵洞43道。项目拟用地总面积114.0753公顷,其中农用地112.1784公顷,建设用地1.3402公顷,未利用地0.5567公顷,不涉及围填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设计路段永久性占地共计1374.7亩(91.6467公顷)。项目总投资78772.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8.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开工前,对施工范围临时设施的规划要进行严格的审查,结合工程沿线情况,利用现有道路、乡道、村道或荒地作为施工便道或临时施工场地。既少占旱地、林地,又方便施工,施工工区等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和移栽工作。拟建项目处于低山区域,沿线地形变化较小,项目施工期间应该严格控制路基开挖、避免超挖破坏施工范围外周围植被,同时对路基挖填方路段进行植被的修复,结合拟建项目沿线的环境特点,特别是拟建项目经过的水土流失重点区域的路段,及时做好植被的修复工作,选择最优设计进行边坡的防护,防治产生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公路沿线经过的经济林路段,各施工单位应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对于公路不可避免占用的经济林路段,必须进行经济林的补偿工作。同时在沿线做好道路绿化工作。本项目施工期将在道路沿线设置1处临时环保型沥青砼拌合站,按工程实际情况考虑沥青砼拌合站与其他施工场地合建,以减缓对土地资源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拌合站进行平整场地,复垦复绿,尽量恢复生态原貌。

  2、施工期施工材料堆放场地、施工表土临时堆场应设蓬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沿线地表水体 200m 范围内严禁设立料场、废弃物堆放场、施工营地等。跨河桥梁施工时,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河流。施工场地、材料堆场应设有防雨导流设施,场地内雨季产生的含悬浮物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机械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固体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等)将废油收集转化到固体物质中,避免产生过多的含油污水,桥梁施工中的建材冲洗废水不能直接排入河中,应设临时沉淀池沉淀后排放上层清水。对桥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方,应将其运至临近的渣场集中堆放,严禁在桥梁两侧随意堆放弃渣甚至弃于河道的现象发生。桥墩施工时加大钢围堰入土深度和加高围堰高度,桩基础钻孔产生的钻渣抽排至两岸进行处理,加强施工管理,避免转运不当或管道破损等导致泥浆泄漏排入河流。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需设化粪池进行处理,化粪池底泥定期清运,可用于肥田或绿化施肥。化粪池上清液鼓励当地农民用于农灌,绿化工程中也可利用上清液灌溉。

  3、施工期对施工场地定期进行洒水抑尘,防止施工粉尘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施工期散状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对施工公路应经常进行洒水处理,开挖、钻孔和拆迁过程中应经常洒水降尘。工程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以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小粉尘影响时间。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表土应采用遮盖物覆盖,并在填筑土方时表层土质需经常洒水,防治粉尘飘散;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运输车辆加蓬盖,且出装、卸场地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沥青砼拌合站采用全封闭作业,沥青的融化、搅拌均在密封的容器中作业,并采用洗涤塔+等离子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工艺的烟气净化装置净化烟气经净化的烟气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4、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音型或带隔声、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经过居民区时,车辆应限速行驶,禁止鸣笛。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建筑施工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噪声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5、施工期施工废弃的施工材料和建筑材料,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弃土场处置;施工过程中尽量做到填挖方平衡,土石方用于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的修建,施工后及时清理现场;路基施工剥离的表土、施工生产区等临时用地范围内剥离的表土堆置在表土堆场,工程施工后期用于路基边坡绿化和植被恢复,弃渣送至弃土场合理处置,桥梁施工废渣及时运送到指定城镇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营运期路面径流通过排水系统汇集后,雨水排放口流入无饮用渔业功能的农灌沟渠。跨越林田河的桥梁陂面大桥须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桥面两侧每隔 5m左右设置一个收集式泄水管,桥面径流通过泄水管进入纵向排水管中沿桥坡引流至桥梁两侧,在桥梁两侧两端各设置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经排水管收集的径流,沉淀池出水通过管道引入路基边沟,最终排入无渔业养殖功能的无名小河或沟渠,同时在陂面大桥两侧两端设置事故应急池。当发生风险事故时,设置的事故应急池可蓄留事故废水,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周边水体或鱼塘。在穿越水体路段的其他设置桥面径流收集装置,在桥梁两端设置隔油沉淀池,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就近排入非敏感河涌。公路运营单位应建立定期维护管理机制,确保管道畅通,并对集水池内沉淀物进行定期清理外运,并及时排除沉淀池积水。径流收集管和集水池应做防腐蚀处理,确保危险化学品不会破坏集水管和池体结构。径流收集管网设置截流阀,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废水截流至事故池,同时事故废水应及时运走,运至项目所在区域危废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外排。

  7、营运期本项目沿线有6处声环境敏感点,根据预测结果,近期夜间均达标,中、远期夜间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中期、远期夜间最大超标量分别为0.8dB(A)、1.6dB(A),因受交通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超标的各敏感点,项目拟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护措施,对K97+622~K98+337.796 中期超标的6户采取通风隔声窗措施。同时,在距离公路较近的超标敏感点应强化绿化降噪设计和设置,采用禁鸣标识,进行跟踪监测,预留环保措施费用的降噪措施;根据噪声跟踪监测超标情况安装隔声窗,营运期选取代表性点、段进行环境噪声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于噪声超标严重的,应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降噪,使室内噪声值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标准要求。

  8、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中的要求,建立健全完整的管理规程、作业规章和应急计划,定期进行模拟演练,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确保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危害。

  9、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外界的影响。

公众参与   说明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该项目评价工作已进行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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