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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环函〔2021〕100号)关于对江城区银岭污水处理厂未完善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实施挂牌督办的函
来源:阳江市政府网站 时间:2021-05-07 09:27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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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6日广东省第三批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阳江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粤环函〔2019〕304号)(以下简称《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江城区银岭污水处理厂存在配套管网铺设滞后,入厂主管未铺设,运行属于“清水进、清水出”等有关问题。经调查核实,至今未完成上述问题的整改,鉴此,我局经研究决定,对阳江城银岭污水处理厂未完善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挂牌督办环境问题

  1.银岭污水处理厂入厂主管二期工期2020年12月才动工,目前仍在建设中,进展缓慢;

  2.根据调阅资料,2019年、2020年两年,银岭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很低,其中入厂污水COD平均浓度不足30毫克/升,氨氮平均浓度不足5毫克/升,污水厂基本处于空转状态,无法充分发挥污水治理设施应有效益。

  二、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完成期限

  请你区于2021年4月底完成上述挂牌督办环境问题。

  三、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工作要求

  1.你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详细建设方案,落实相关责任,并于2021年2月底将整改方案报送我局。

  2.组织相关部门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即日起每周五下午向我局报送建设进度。

  3.在污水处理厂总排污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确保园区污水得到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4.请你区督促江城区银岭管委会认真排查银岭污水厂进水污染物浓度低原因并加以整改。

  我局将适时对你区挂牌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办理、推进不力的,我局将采取约谈、通报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请你区按照挂牌督办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完成挂牌督办任务后,及时向我局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4日    

  ( 联系人及电话:陈用,3366379;电子邮箱:4060922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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