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和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3〕1208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现将2020年阳江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进行公布,详细情况见附件:
附件:1、阳江市2020年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废水重点)监督性监测结果
2、阳江市2020年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废气重点)监督性监测结果
3、阳江市2020年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结果
4、阳江市2020年一、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1日
广东省阳江市2020年阳江市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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