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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征地预公告(阳府告〔2013〕32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13-12-12 15:05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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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阳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市人民政府拟征收位于江城区岗列街道四围、那格村委会;城南街道玉沙村委会的集体土地,现就拟征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城市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四围村委会连三围(土名)地段,面积5.9087公顷。那格村委会大牛腿(土名)地段,面积0.9467公顷。玉沙村委会下白沙、下垌、塘尾垌(土名)地段,面积3.819公顷。以上面积共10.6744公顷(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0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执行。岗列、城南街道的集体土地为五类,补偿标准:耕地58.5万元/公顷、园地45万元/公顷、林地20.6万元/公顷、养殖水面60.75万元/公顷、其它农用地58.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58.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18万元/公顷。青苗及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按《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市辖区征收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规定的通知》(阳府2012118号)执行。

  四、安置方式:除按第三项发放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外,采取安排留用地和按规定办理社保。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土地内严禁抢种长期生长作物、开挖鱼塘、葬坟和抢建建(构)筑物,违者一律不予补偿。抢建的建(构)筑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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