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情况
2019年市国资委挂牌成立后,为加强国资监管,切实履行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填补制度空缺,指导企业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收入分配调控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推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粤府〔2019〕5号)文件精神,结合阳江市市属企业实际,研究制定了《阳江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该办法先后征求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属各企业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
二、2021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一)工资总额管理方式情况
市国资委目前直接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有4户,分别是阳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阳江市漠阳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大集团公司下属企业72户,涉及职工共1992人。市国资委对四大集团公司2021年工资总额的管理都是采取核准制方式。
四大集团公司2021年工资总额预算数是17849.38万元,经第三方审计后清算数是16715.12万元,清算数均低于批复数。
(二)工资效益联动情况
2021年工资效益联动以2020年的财务数据为基础,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净利润总额增幅为13.24%,四大集团公司工资总额增幅均在经济效益联动指标增幅范围内,2021年劳动生产率(人均利润)为3.58万元/每人。
(三)工资分配指导调控情况
市属国有企业落实了市国资委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和调控要求,职工工资水平和增幅合理。2021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39万元,增幅为5.8%;集团总部职工平均工资为10.98万元,增幅为1.94%;企业负责人(含二级子企业)平均工资为21.03万元,增幅为0.86%;其他员工平均工资为7.84万元,增幅为6.08%。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上年度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73万,高于2021年市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因此工资水平调整系数为1。
2021年市国资委所监管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信息披露
现将本部门所监管国有企业2021年度工资总额信息披露如下:
备注:
1.应发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应支付给本企业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在岗职工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包括内退职工。
3.在岗职工年平均人数为报告期内12个月平均的在岗职工人数。
4.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报告期内应发工资总额与在岗职工年平均人数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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