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财农〔2018〕95号
有关市属林场:
根据省财政厅粤财农〔2018〕158号文,经商市林业局,现将2018年中央第二批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18年“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停伐补助(2110507)”,经济分类科目按实际用途列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用于支持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可统筹用于支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天然林资源保护与发展。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此项资金,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市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阳财农〔2008〕43号)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阳江市财政局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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