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财农〔2018〕68号
有关县(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粤财农〔2018〕108号文,经商市扶贫办,现将2018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地区和金额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收文后尽快将资金下达有关项目或承担单位。此项资金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投入的资金来源,纳入新时期精准扶贫资金的统计范围。具体实施按照《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和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16〕166号)执行。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
二、此项资金请列入2018年度“农林水事务——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的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阳江市财政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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