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财农〔2018〕31号
有关市属林场:
根据省财政厅粤财农〔2018〕21号文,经商市林业局,现将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停伐补助)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请按照要求管好用好资金,保障全面工作顺利实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此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三、此项资金请列入2018年度“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停伐补助(211050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阳江市财政局
2018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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