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财农〔2018〕184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经商市委农办,现将2018年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市级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我市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请列入2018年度“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三、本次下达的资金,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照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阳财农〔2005〕86号)规定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
阳江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0日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