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财建〔2018〕123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我省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明确补助标准的通知》(粤建村函〔2018〕1319号)和《关于下达我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明确补助标准的通知》(阳住建通〔2018〕185号)要求,我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为3333户,补助标准分三个档次:一是对于采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省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为2.4万元/户,市级财政补助标准为0.3万元/户,县级财政按不低于0.7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二是对于采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省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为3万元/户,市级财政补助标准0.3万元/户,县级财政按不低于0.7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三是对于采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但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所有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改造危房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省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为1.5万元/户,市级财政补助标准为0.15万元/户,县级财政按不低于0.35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现将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市级配套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分配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是市直2018年的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资金,该项预算指标列入2018年年度功能分类科目:科目编码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
二、各县(市、区)要及时拨付市级补助资金,并做到资金专账专户、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落实到户。有关下达资金文件请抄送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附件:阳江市2018年3333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市级配套资金表
阳江市财政局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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