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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
参照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的中央层面资金清单及省级层面资金清单,市财政制订了市级层面清单。现将中央、省级、市级层面资金清单(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央、省、市的资金范围,梳理包括地方政府债券在内的各方面用于扶贫的财政资金,制订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的县级层面资金清单。
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的资金将作为中央考核各级扶贫投入的依据,请各县(市、区)认真研究制订资金清单。同时,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和《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实施方案》(财办〔2018〕25号)要求,做好纳入台账资金的动态监控工作。
附件:1、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的中央层面资金清单
2、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的省级层面资金清单(不含中央资金)
3、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的市级层面资金清单(不含中央资金、省级资金)
阳江市财政局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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