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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司法局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与2015年相比减少7万元。“三公”经费主要减少原因是严格把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核算。
阳江市司法局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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