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00.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9.14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与2015年相比增加1.37万元。
增减变化具体原因是:
一、公务接待费1.35万元,比上年的0.12万元增加1.23万元,上升100%。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公务接待总批次为2次,公务接待人数10人。2016年由于全省开展“飓风2016”专项行动和其他专项业务开展工作较多,上级检查督导及其他市、区、县兄弟单位交流协作业务频繁,以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总批次为11次,接待人数90人,所有业务接待支出都有公函并在局饭堂就餐。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9.14万元,比上年199.2万元减少0.06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严格控制车辆的使用。车辆保有量为82辆,其中:车辆运行维护支出主要用于因公出行、执法执勤、办案勘察、侦查、伏击等业务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拖车费等。
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
2017年9月10日
江城公安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