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阳江市市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为4,3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72万元;公务接待费1,072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1,072万元。
2016年阳江市市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与2015年5,190万元相比下降862万元,总体下降16.61%。下降的具体原因是:1、我市各部门严格执行党中央的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2、我市各部门贯彻执行公务用车改革,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阳江市财政局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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