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贯彻中央的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继续缩减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经费总预算30万元,比上年50万元减少20万元,下降40%。具体情况如下:
一、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业务,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5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50%,比上年的20万元减少5万元,下降25%。下降原因主要是从严控制了接待范围和标准,同时将阳江市招生办公室和阳江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分开独立核算。
三、公务用车费用15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50%,比上年的30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50%。2017年没有安排购置公务用车,故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因公出行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及车辆租用费等。
阳江市教育局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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