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8.82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92万元,公务接待费6.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相比减少0.58万元。减少变化具体原因是:
一、公务接待费6.9万元,比上年的7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1.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共阳江市委办公室、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阳办发[2014]13号),从严掌握接待范围,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逐年减少接待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用21.92万元,比上年22.4万元减少0.48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阳江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阳江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在2016年的预算的基础上继续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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