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区)财政局,广东省阳江农垦局:
根据省财政厅粤财教〔2019〕44号文的精神,现下达有关县(区)、单位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资金(第一批)共1462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19年度“2050201学前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县(区)、单位将资金切实用于:一是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农村地区、农民工随迁子女流入地和两孩政策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和改善公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二是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扩建和改善办园条件。
二、请有关县(区)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附件: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资金(第一批)下达表
阳江市财政局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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