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区)财政局,市直有关高中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粤财教〔2019〕34号文的精神,现下达你县(区)、学校2019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该项资金收入列2019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建立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请有关县(区)、学校按照《预算法》要求,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有关县(区)、学校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阳江市财政局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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