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区)财政局,阳江农垦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省财政厅粤财教〔2016〕453号文的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县(区)、单位2017年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省级奖补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该资金列2017年度“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待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要求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二、本项资金应优先相对集中用于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补短板和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方面。如解决城镇大班额、深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巩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成果,加强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创新教学方式和管理方式,提升信息化在教学和管理中的应用水平,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等。资金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福利和个人的奖励,不得用于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政预算。
三、各县(区)、单位应在制订本地教育现代化建设规划基础上,选定具体实施项目,统筹安排资金。省级资金可用于信息化建设的设施设备硬件建设,也可用于软件开发、技术服务、资源租赁等。如县(区)、单位教育信息化建设方面确实不需要再投入资金的,也可用于学校建设方面。
四、本项资金下拨后,各县(区)、单位要及时将资金细化到每一个具体项目,并在收到此文一个月内制订详细的资金使用方案,由市统一汇总后报送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以此为依据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提前下达2017年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奖补资金安排表
阳江市财政局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