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阳江市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1年6月3日在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阳江市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2021年4月,省财政下达我市2021年第1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20亿元和2021年再融资债券额度15.27亿元,需要对年初预算方案进行调整,将债券额度增列预算收入,并相应安排支出。
一、全市新增债券额度下达分配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本批次新增债券额度2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额度6亿元,专项债券额度14亿元。根据国家相关部委和省政府对2021年新增债券需求的审核情况,受市政府委托,由市财政根据省发改委及省财政厅分配原则分配,其中市直10.1亿元,县区9.9亿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新增一般债券额度6亿元拟分配市直4.7亿元;各县(市、区)合计1.3亿元,其中:高新区2,000万元,海陵区2,000万元,阳西县4,000万元,阳春市5,000万元。
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4亿元拟分配市直5.4亿元;各县(市、区)合计8.6亿元,其中:海陵区5,000万元,江城区5,000万元,阳东区1.8亿元,阳西1.4亿元,阳春市4.4亿元。
二、全市再融资额度下达分配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再融资债券额度15.27亿元,用于偿还对应的2021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其中市直7.36亿元,县区7.91亿元。
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债券额度下达情况和预算编制相关工作要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调增10.97亿元,将分配市本级的新增一般债券5.1亿元安排项目支出,将分配市本级的再融资一般债券2.83亿元安排债务还本支出,以及增加债务转贷县区支出3.04亿元。
(一)市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调增6.62亿元,调整事项为增加债务还本支出1.92亿元,以及增加新增一般债券4.7亿元支出安排。
(二)海陵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海陵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调增9,397万元,调整事项为增加安排债务还本支出7,397万元,以及将新增一般债券2,000万元安排用于海陵岛全域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三)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调增3,755万元,调整事项为增加安排债务还本支出1,755万元,以及将新增一般债券2,000万元安排用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四、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债券额度下达情况和预算编制相关工作要求,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调增24.30亿元,调整事项为将分配市本级的新增专项债券5.9亿元安排项目支出,将分配市本级的再融资专项债券5.99亿元安排债务还本支出,以及增加债务转贷县区支出12.41亿元。
(一)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调增10.84亿元,调整事项为增加债务还本支出5.44亿元,以及增加新增专项债券5.4亿元支出安排,其中:阳江港码头工程项目3.9亿元、阳江应用型本科院校首期工程项目9,000万元、城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5,000万元、阳江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发展中心1,000万元。
(二)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调增7,000万元,增加安排债务还本支出2,000万元,以及将新增专项债券5,000万元安排用于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配套设施工程。
(三)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调增3,500万元,增加安排债务还本支出3,500万元。
专此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1-2021年阳江市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表格.pdf
附件2-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阳江市人民政府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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