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4日在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阳江市财政局局长 冯秀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市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预算执行过程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带来减收效应持续释放等叠加因素影响,我市税收收入减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未能按计划完成,财政收入组织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亲自谋划和分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财政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在贯彻减税降费政策的前提下,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应减尽减”,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降幅逐月收窄,预计11月将转负为正,全年收入将在实现正增长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多增长,为稳住经济基本盘贡献财政力量,为“十三五”规划的圆满收官和 “十四五”宏伟蓝图的绘就谋划奠定基础。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经汇总,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0.6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调减2.70亿元,非税收入调增2.04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市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房地产交易不景气等因素影响,预计市直税收减收1.28亿元。房地产市场价格因素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进度不理想造成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的5亿元难以实现,财力短收达到6.28亿元。
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市直通过“三个加大”实现“三个补充”,做到“三个确保”。一是加大财政收入征收力度,非税收入增收补充财力1.6亿元;二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增加调入资金补充财力3.18亿元;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增加动用年初预留资金补充财力1.5亿元,从而确保预算执行整体不受影响,确保“三保”支出不受影响,确保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支出不受影响,较好地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详见附表二至三)。
(三)海陵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海陵试验区税收重要来源之一的旅游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预计税收收入减收1.04亿元。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岛上游客减少,海陵试验区的旅游地产受到影响较大,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的2.40亿元仅能完成0.21亿元,减收2.19亿元。虽然省下达财力补充0.15亿元,财力短收合计依然达到3.08亿元。
海陵试验区计划通过将“三保”外非急需支出进行大幅度压减,调减支出1.68亿元,加大盘活存量资金1.3亿元,非税增收657万元等方式维持预算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四至五)。
(四)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变,仅进行结构性调整:税收短收的0.38亿元通过非税收入增收补回。由于房地产市场交易恢复缓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未能按计划完成,政府性基金调入减少0.42亿元。阳江高新区通过压减支出保持预算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六至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房地产市场交易不理想,土地出让计划推迟的影响,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难以完成原定预算目标,根据收支平衡原则需要调减收支。其他政府性基金项目根据全年收入预测情况进行收支调整。
经汇总,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53.84亿元调整为36.69亿元,调减17.15亿元,总支出相应调减17.15亿元(详见附表八至九)。
(二)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31.61亿元调整为23.72亿元,调减7.89亿元,支出相应调减7.8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10亿元调整为2亿元,调减8亿元,支出相应调减至2亿元。彩票公益金、港口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根据收入预测情况调整支出(详见附表十至十二)。
(三)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8.45亿元调整为1.34亿元,调减7.11亿元,支出相应调减7.1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7.18亿元调整为0.15亿元,调减7.03亿元,支出相应调减至0.15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根据收入预测情况调整支出(详见附表十三至十五)。
(四)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13.79亿元调整为12.64亿元,调减1.15亿元,支出相应调减1.1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6.18亿元调整为4.99亿元,调减1.19亿元,支出相应调减至4.99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根据收入预测情况调整支出(详见附表十六至十八)。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市本级只有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需要调整,市本级调整事项与市直一致。
(二)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受市恒财河砂公司上缴经营收益减少等因素影响,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需要调减收入,并相应调减支出。
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由6,057万元调整至5,609万元,调减448万元,主要是市恒财河砂公司上缴经营收益减少1,500万元,通过国企利润补缴、烟草公司股利收入等共增收1,052万元,净短收448万元。支出方面相应由6,057万元调整至5,609万元,调减448万元(详见附表十九至二十一)。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受减税降费政策及新冠疫情减免社保费的影响,部分社保基金险种政策性减收,而供养人数增加和政策性增资引起支出增加,需对我市2020年社保基金预算进行调整。
2020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不含企业养老、工伤保险)总收入由57.87亿元调整为59.07亿元,调增1.20亿元。总支出由52.92亿元调整为53.27亿元,调增0.35亿元。本年收支结余调增0.85亿元,累计结余58.75亿元,其中:1.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调减0.40亿元,支出调增1.55亿元,需要动用历年结余平衡,累计结余12.91亿元。2. 失业保险收入调减33万元,支出调减1,512万元,累计结余2.28亿元。3. 职工医疗保险收入调减0.47亿元,支出调减1.19亿元,累计结余14.05亿元。4.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入调增1,058万元,支出调减1,715万元,累计结余11.11亿元。5.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调增1.97亿元,支出调增0.32亿元,累计结余18.40亿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1、2020年阳江市市本级第三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附表
2、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阳江市人民政府2020年市本级第三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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