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阳江市市本级第二次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0年7月31日在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阳江市财政局局长 冯秀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阳江市市本级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过程中,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和新增债券额度,需要制定我市分配方案,并相应调增市本级债务收入和安排项目支出。另外,由于市直争取到的新增债券规模优于预期,利息支出需求相应增加,以及年初预算安排不足,需要调增债务付息支出。
一、中央直达资金和债券分配方案
为支持市县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带来财政收入减收影响,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中央政府新增财政赤字1万亿元和发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同时,广东省政府也发行全年批新增债券。目前省财政厅下达我市以上三项资金共30.49亿元,我市分配方案建议如下:
(一)2020年阳江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额度9.12亿元,其中市本级2.58亿元,各县(市、区)6.54亿元。按照“急需、成熟、聚焦、集中”的要求,结合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情况,拟将市本级额度2.58亿元分配市直2.28亿元,海陵试验区0.3亿元。
除市本级外各县(市、区)抗疫特别国债额度6.54亿元由省直接分配,其中江城区0.94亿元、阳春市2.1亿元、阳东区1.8亿元、阳西县1.7亿元。
(二)2020年阳江市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特殊转移支付6.17亿元,其中市本级额度0.81亿元,省直接分配至各建制县(市、区)额度5.36亿元(其中:江城区1.05亿元、阳春市1.92亿元、阳东区1.01亿元、阳西县1.38亿元)。市本级转下达各县(市、区)0.81亿元,其中:江城区0.5亿元、阳春市0.2亿元、阳东区0.11亿元。
按此方案,我市各县(市、区)共获得特殊转移支付财力补助6.17亿元,其中:江城区1.55亿元、阳春市2.12亿元、阳东区1.12亿元、阳西县1.38亿元。
(三)2020年阳江市新增债券额度分配情况
省拟分配我市全年批新增债券14.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亿元、专项债券12.2亿元。另外,省拟分配我市特殊转移支付机制一般债券1亿元。根据省财政厅项目要符合统筹度、成熟度、紧迫度和保障度等要求,结合各县(市、区)项目储备情况、债券申报需求、项目开工情况、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以及举债空间、还本付息压力等综合因素,全年批新增债券拟分配如下:
我市全年批新增一般债券额度2亿元,拟分配用于市直项目建设(项目安排情况详见市直预算调整方案)。
我市全年批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2.2亿元,拟分配市本级5.5亿元(其中:市直4.5亿元、海陵试验区0.5亿元、阳江高新区0.5亿元)、江城区1亿元、阳东区1.5亿元、阳西县2.2亿元、阳春市2亿元。
另外,省财政厅转下达分配我市特殊转移支付机制一般债券额度1亿元,拟分配给阳春市。
二、市本级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95.35亿元调整为98.10亿元,调增2.75亿元。调整事项为债务转贷收入调增2亿元以及调入资金调增0.75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由95.35亿元调整为98.10亿元,调增2.75亿元。调整事项为债务付息支出调增0.75亿元,以及将新增一般债券2亿元安排项目支出。
1.市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78.60亿元调整为81.35亿元,调增2.75亿元。调整事项为根据我市新增一般债券分配方案,债务转贷收入调增2亿元以及调入资金调增0.75亿元。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由78.60亿元调整为81.35亿元,调增2.75亿元。调整事项为债务付息支出调增0.75亿元,以及将新增一般债券2亿元安排用于以下项目:阳江市城南中学1亿元,阳江市城北共青湖学校0.5亿元,阳江市档案馆、党史馆、方志馆、名人馆、博物馆及规划馆(六馆合一,含市民艺术活动中心项目)项目0.5亿元。
2.海陵试验区、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没有调整事项。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45.76亿元调整为53.84亿元,调增8.08亿元。调整事项为债务转贷收入调增5.5亿元及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调增2.58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由45.76亿元调整为53.84亿元,调增8.08亿元。调整事项为将新增专项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安排项目支出。
1.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24.83亿元调整为31.61亿元,调增6.78亿元。调整事项为债务转贷收入调增4.5亿元以及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调增2.28亿元。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由24.83亿元调整为31.61亿元,调增6.78亿元。调整事项为将新增专项债券4.5亿元安排用于阳江应用型本科院校一、二期工程,以及将抗疫特别国债2.28亿元安排用于以下项目:国道G325线阳江市北惯至白沙段改线工程1.2亿元,疫情防控物资及相关设备购置0.5亿元,阳江市中医医院新院二期工程0.38亿元,阳江市麻桥等四宗中型水闸重建工程0.2亿元。
2.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7.65亿元调整为8.45亿元,调增0.8亿元。调整事项为债务转贷收入调增0.5亿元以及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调增0.3亿元。
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由7.65亿元调整为8.45亿元,调增0.8亿元。调整事项为将新增专项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收入共0.8亿元安排用于海陵区人民医院(闸坡镇卫生院)附属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3.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13.29亿元调整为13.79亿元,调增0.5亿元。调整事项为债务转贷收入调增0.5亿元。
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由13.29亿元调整为13.79亿元,调增0.5亿元。调整事项为将新增专项债券0.5亿元安排用于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B区2#地块填土工程。
专此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1 2020年阳江市市本级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附表.pdf
附件2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阳江市人民政府2020年市本级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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