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9日在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阳江市财政局局长 冯秀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阳江市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过程中,省财政厅再次下达我市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及再融资债券额度,需要增列预算收入,并相应安排支出。
一、2020年新增债券及再融资债券额度分配方案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5亿元,拟分配市直7.7亿元、各县(市、区)合计7.3亿元,其中:阳江高新区2.7亿元,江城区1亿元,阳东区1.2亿元,阳西县1.2亿元,阳春市1.2亿元。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0年再融资债券额度11.39亿元(含一般债券11.03亿元及专项债券0.36亿元),拟分配市直7.02亿元、各县(市、区)合计4.37亿元,其中:阳江高新区0.65亿元,海陵试验区0.44亿元,江城区0.75亿元,阳东区0.69亿元,阳西县0.94亿元,阳春市0.9亿元(详见附件5)。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87.48亿元调整为95.35亿元,调增7.87亿元。调整事项为根据再融资债券分配方案,调增债务转贷收入7.87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的87.48亿元调整为95.35亿元,调增7.87亿元。调整事项为增加安排债务还本支出7.87亿元。
(一)市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71.81亿元调整为78.60亿元,调增6.79亿元。调整事项为根据再融资债券分配方案,调增债务转贷收入6.79亿元。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的71.81亿元调整为78.60亿元,调增6.79亿元。调整事项为增加安排债务还本支出6.79亿元。
(二)海陵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海陵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8.20亿元调整为8.62亿元,调增0.42亿元。调整事项为根据再融资债券分配方案,调增债务转贷收入0.42亿元。
海陵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的8.20亿元调整为8.62亿元,调增0.42亿元。调整事项为增加安排债务还本支出0.42亿元。
(三)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9.66亿元调整为10.31亿元,调增0.65亿元。调整事项为根据再融资债券分配方案,调增债务转贷收入0.65亿元。
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的9.66亿元调整为10.31亿元,调增0.65亿元。调整事项为增加安排债务还本支出0.65亿元。
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5.13亿元调整为45.76亿元,调增10.63亿元。调整事项为根据新增债券及再融资债券分配方案,调增债务转贷收入10.63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的35.13亿元调整为45.76亿元,调增10.63亿元。调整事项为增加安排债务还本支出0.23亿元,以及将新增债券10.40亿元安排项目支出。
(一)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6.91亿元调整为24.83亿元,调增7.92亿元。调整事项为根据新增债券及再融资债券分配方案,调增债务转贷收入7.92亿元。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的16.91亿元调整为24.83亿元,调增7.92亿元。调整事项为增加安排债务还本支出0.22亿元,以及将新增债券7.7亿元安排以下支出:
1.阳江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发展中心项目0.4亿元;
2.阳江港吉树作业区#J9~#J10泊位码头工程项目1亿元;
3.阳江港吉树作业区#J11~#J12泊位码头工程项目1亿元;
4.阳江港吉树作业区J13~J14泊位码头工程项目2.5亿元;
5.阳江港吉树作业区#J15~#J16泊位工程项目2.8亿元。
(二)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7.64亿元调整为7.65亿元,调增0.01亿元。调整事项为根据再融资债券分配方案,调增债务转贷收入0.01亿元。
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的7.64亿元调整为7.65亿元,调增0.01亿元。调整事项为增加安排债务还本支出0.01亿元。
(三)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0.59亿元调整为13.29亿元,调增2.7亿元。调整事项为根据新增债券分配方案,调增债务转贷收入2.7亿元。
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的10.59亿元调整为13.29亿元,调增2.7亿元。调整事项为将新增债券2.7亿元安排以下支出:
1.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金港大道市政配套工程1.1亿元;
2.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A区风电装备制造标准厂房工程0.5亿元;
3.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A区风电装备制造标准厂房二期工程0.8亿元;
4.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海港大道等11条道路及次墩河排渠工程0.3亿元。
专此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阳江市人民政府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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