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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阳江市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来源:市财政局 时间:2018-12-06 09:02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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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阳江市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草案)的报告

 

——20181123在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阳江市财政局局长   冯秀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2018年阳江市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依据

根据《预算法》规定,在预算执行中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市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主要事由

今年以来,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营改增背景下,我市各级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经济稳中向好,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受到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影响,以及市对江城区体制和阳江核电税费征管关系变化,需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进行调整;政策层面增列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整土地出让收入规模;支出方面,调整安排新增政策性工资支出和市委、市政府明确的民生、重点项目支出,增列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置换或安排的支出;社保基金受到国家缴费基数、银行存款利率等政策性调整,以及我市2018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实施总额控制改革的影响,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与年初安排有变动。为此,市财政编制汇总了2018年阳江市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三、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方案(草案)。

在综合全市经济财政预测情况的基础上,参考2018年前三季度GDP实现3.0%的增幅,201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按可比增长3.1%安排,预计完成625,300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1,035,000万元调整至1,526,956万元,调增491,9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270,822万元调整至223,767万元,调减47,055万元。其中:

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160,893 万元调整至149,348 万元,调减11,545万元,主要原因是阳江核电税费征管关系变化,市直税收减少;

②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109,929万元调整至             74,419万元,调减35,510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等减负政策,市直和阳江高新区非税收入出现政策性减收。

2)转移性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764,178 万元调整至                1,303,189万元,调增539,011万元,其中:

债券转贷收入增加280,324万元;

②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578,535万元调整至755,792万元,调增177,257万元;

③调入资金由年初预算安排的49,943 万元调整至                     81,211 万元,调增31,268 万元。

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方案(草案)。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1,035,000万元调整至1,526,956万元,调增491,9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673,190万元调整至838,150万元,调增164,960万元。

2)转移性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361,810万元调整至688,806万元,调增326,996万元,其中:

补助下级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310,414万元调整至476,650万元,调增166,236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调增49,220万元;

债券转贷县区支出调增107,104万元。

(二)市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方案(草案)。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640,577万元调整至918,736万元,调增278,1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189,370万元调整至142,315万元,调减47,055万元。其中:

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101,390万元调整至84,335万元,调减17,055万元,主要原因是阳江核电税费征管关系变化,市直税收减少;

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87,980万元调整至57,980万元,调减3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等减负政策,非税收入出现政策性减收。

2)转移性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451,207万元调整至776,421万元,调增325,214万元,其中:

调增债券转贷收入280,324万元,其中市直债券资金为128,389万元,各县区债券资金151,935万元;

调入资金由年初预算安排的30,760万元调整至60,260万元,调增29,500万元,其中:

一是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9,000万元;

二是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1,000万元;

三是统筹财政资金增加调入9,500万元。

2.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方案(草案)。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640,577万元调整至918,736万元,调增278,1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544,902万元调整至640,001万元,调增95,099万元。其中:

将新增债券安排项目列作支出;

将预算调整新增项目共27,795万元列作支出,其中包括补发政策性增资及归并津补贴后增加人员经费12,950万元、市公安局及江城、海陵、高新三个分局加班补贴值勤岗位津贴4,163万元、动车运营补贴资金1,680万元等。

一般公共预算增加支出95,099万元按照财政部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科目列支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4,344万元,主要包括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2,950万元等;

公共安全支出增加11,481万元,主要包括省补助收入增加相应安排支出、调增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安排市公安局网安装备建设一期项目和公安局看守所技防系统改造工程支出等;

教育支出增加486万元,主要包括增加安排一中图书馆和体育馆改造工程支出400万元等;

科学技术支出增加1,806万元,主要是省补助收入增加相应安排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2,724万元,主要是省补助收入增加相应安排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3,045万元,主要由于将年初省预告知专项补助如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8,169万元、中央、省优抚抚恤补助预算资金3,470万元等分配县区相应调减市直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减少11,353万元,主要由于将年初省预告知专项补助如卫生计生转移支付资金8,999万元等分配县区相应调减市直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增加1,000万元,主要由于增加安排物资再生利用综合基地建设支出1,000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加83,485万元,主要包括增加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出82,000万元、增加安排市环卫中心保洁员人员经费支出1,485万元等;

农林水支出减少6,516万元,主要由于将年初省预告知专项补助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4,300万元、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第一批)2,070万元等分配县区相应调减市直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增加16,560万元,主要包括增加安排交通铁路道路建设项目支出13,446万元和动车运营线路补贴支出1,680万元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960万元,主要是省专项补助增加相应安排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363万元,主要由于将年初省预告知专项补助分配县区相应调减市直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增加5,217万元,用于安排2018年我市债券资金利息及手续费。

2)转移性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95,675万元调整至278,735万元,调增183,060万元,其中:

补助下级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44,793万元调整至53,093万元,调增支出8,300万元补助江城区;

债务还本支出增加18,389万元;

债券转贷县区支出增加151,935万元。

(三)海陵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 海陵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方案(草案)。

海陵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68,782万元调整至83,356万元,调增14,5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39,499万元不作调整。

2)转移性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29,283万元调整至43,857万元,调增14,574万元,其中:

债务转贷收入调整增加10,371万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8,0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及借新还旧债券2,371万元;

调入资金1,768万元,包括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449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319万元

2. 海陵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方案(草案)。

海陵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68,782万元调整至83,356万元,调增14,5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63,276万元调整至75,194万元,调增11,918万元,按照财政部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科目列支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587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增加203万元;

教育支出增加642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2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51万元;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增加729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增加60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加4,341万元;

农林水支出减少244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增加2,550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620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2,90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50万元。

2)转移性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5,506万元调整至8,162万元,调增2,656万元,为债务还本支出增加2,656万元。

(四)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 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方案(草案)。

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75,444万元调整至164,331万元,调增88,8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1,953万元不变,具体收入结构有所调整,其中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27,501万元调整至33,011万元,调增5,510万元;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14,452万元调整至8,942万元,调减5,510万元。

2)转移性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33,491万元调整至122,378万元,调增88,887万元,其中:

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的8,563万元调整至60,752万元,调增52,189万元;

债券转贷收入增加34,46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转贷收入6,000万元,置换债券及借新还旧债券转贷收入28,460万元。

2. 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方案(草案)。

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75,444万元调整至164,331万元,调增88,8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65,012万元调整为122,955万元,调增57,943万元,按照财政部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科目列支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82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减少87万元;

教育支出减少97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增加1,018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23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134万元;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94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增加159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加4,645万元;

农林水支出增加1,641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增加771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519万元;

商业服务等支出增加1,420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1,409万元;

预备费增加14万元;

其他支出增加42,843万元。

2)转移性支出由年初的10,432万元调整为41,376万元,调增30,944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由年初的10,432万元调整为12,916万元,调增2,48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增加28,46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方案(草案)。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156,918万元调整至403,484万元,调增246,566万元,其中:

1)土地出让收入调增108,073万元;

2)债券转贷收入调增123,885万元。

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方案(草案)。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156,918万元调整至403,484万元,调增246,566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86,310万元调整至149,819万元,调增63,509万元;

2)补助下级支出调增46,687万元,主要为市直安排给县区的项目支出;

3)债务转贷县区支出调增68,878万元;

4)债务还本支出调增55,007万元;

5)调出资金调增11,449万元。

(二)市直政府性基金调整方案(草案)

1.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方案(草案)。

市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82,394万元调整至315,272万元,调增232,878万元,其中:

1)土地出让收入调增94,671万元;

2)债券转贷收入调增123,885万元,其中市直置换债券收入41,007万元,各县区债券资金82,878万元。

2.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方案(草案)。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82,394万元调整至315,272万元,调增232,878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37,583万元调整至88,889万元,调增51,306万元。其中:

①调增土地收储经费20,000万元;

②新增安排G325国道阳江至白沙段改线工程项目购买水田指标费用9,000万元;

③新增安排中洲大道、海陵岛大桥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购买水田指标款10,000万元;

④新增安排专项债券付息经费3,339万元;

⑤新增安排收回地块支付地价款1,920万元;

⑥调增市国土局项目经费725万元。

2)补助下级支出调增46,687万元,主要为市直安排给县区的项目支出。其中:

新增安排2017年垦造水田资金13,909万元;

新增安排2018年第一期垦造水田资金7,589万元;

新增安排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经费8,000万元;

新增安排8,190万元用于高新区园区开发建设;

新增安排江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经费1,999万元;

新增安排墟镇环境整治资金5,000万元;

新增安排农业园建设资金2,000万元。

3)债务转贷县区支出调增82,878万元;

4)债务还本支出调增41,007万元;

5)调出资金调增11,000万元。

(三)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调整方案(草案)

1. 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方案(草案)。

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30,981万元调整至48,386万元,调增17,405万元,其中:

1)土地出让收入调增3,405万元;

2)债券转贷收入调增14,000万元。

2. 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方案(草案)。

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30,981万元调整至48,386万元,调增17,405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12,656万元调整至20,530万元,调增7,874万元;

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284万元调整至784万元,调增500万元;

3)污水处理费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438万元调整至688万元,调增250万元;

4)调出资金由年初预算安排的7,293万元调整至7,742万元,调增449万元;

5)债务还本支出调增14,000万元;

6)债务转贷支出调减5668万元。

(四)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调整方案(草案)

1. 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方案(草案)。

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43,327万元调整为53,708万元,调增10,381万元,其中:

1)土地出让收入调增9,997万元;

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调增283万元;

3)转移性收入调增101万元。

2. 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方案(草案)。

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43,327万元调整为53,708万元,调增10,381万元,其中:

1)土地开发支出调增9,997万元;

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其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286万元;

3)彩票公益金及其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98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增方案(草案)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安排的3,154万元调整至4,824万元,调增1,670万元,市直和阳江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均无调整,调整数为海陵试验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70万元。

(二)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增方案(草案)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安排的3,154万元调整至4,824万元,调增1,670万元。市直和阳江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均无调整,调整数为海陵试验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增加1,670万元,其中:

1.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调增62万元,调整项目是海景实业总公司旧欠工程款。

2.国有企业资本注入调增234万元,其中:银滩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金84万元,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金150万元。

3.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增55万元,调整项目是返还闸坡镇政府上缴闸坡旅游公司股份分红55万元。

六、2018年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社会保险基金由于国家缴费基数、银行存款利率等政策性调整,且受我市2018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实施总额控制改革的影响,导致我市今年各项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与年初安排有变动。结合社保基金“以收定支、自求平衡、略有结余”的管理原则,需对我市2018年年度社保基金预算进行调整。2018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年初预算总收入500,679万元调整为494,917万元,调减5,762万元;年初预算总支出459,428万元调整为460,094万元,调增666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1,251万元调整为34,823万元,调减6,428万元;上年末滚存结余为340,299万元,社保基金累计结余为375,1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调整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初预算收入138,527万元调整为114,860万元,调减23,667万元。年初预算支出125,858万元调整为106,979万元,调减18,879万元。年初预算本年收支结余12,669万元调整为7881万元,调减4788万元。上年末滚存结余为18,715万元,基金累计结余为26,596万元。

(二)失业保险预算调整情况

失业保险年初预算收入6,743万元调整为7,212万元,调增469万元。年初预算基金支出3,639万元调整为3,682万元,调增43万元。年初预算基金本年收支结余3,104万元调整为3,530万元,调增426万元。上年末滚存结余为28,944万元,基金累计结余为32,474万元。

(三)工伤保险预算调整情况

工伤保险年初预算总收入6,368万元不作调整。年初预算基金支出4,357万元调整为4,572万元,调增215万元。年初预算基金本年收支结余2,011万元调整为1,796万元,调减215万元。上年末滚存结余为14,44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为16,239万元。

(四)生育保险预算调整情况

生育保险年初预算总收入13,508万元不作调整。年初预算基金支出15,094万元调整为14,746万元,调减348万元。年初预算基金本年收支结余-1,586万元调整为-1,238万元。上年末滚存结余为1,502万元,基金累计结余为264万元。

(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预算调整情况

职工医疗保险年初预算收入94,456万元调整为99,130万元,调增4,674万元。年初预算基金支出89,229万元调整为80,431万元,调减8,798万元。年初预算基金本年收支结余5,227万元调整为18,699万元,调增13,472万元。上年末滚存结余为85,025万元,基金累计结余为103,724万元。

(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预算调整情况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初预算收入166,525万元调整为172,332万元,调增5,807万元。年初预算基金支出161,437万元调整为183,805万元,调增22,368万元。年初预算基金本年收支结余5,088万元调整为-11,473万元,调减16,561万元。上年末滚存结余为66,821万元,基金累计结余为55,348万元。

(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算调整情况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初预算收入74,552万元调整为81,507万元,调增6,955万元。年初预算基金支出59,814万元调整为65,879万元,调增了6,065万元。年初预算基金本年收支结余14,738万元调整为15,628万元,调增890万元。上年末滚存结余为124,849万元,基金累计结余为140,477万元。

附件:阳江市市本级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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