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 2018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阳江市财政局局长 冯秀恳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阳江市 2018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 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一、2018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 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大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支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区域平衡协调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快报数,下同)。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方面。2018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26,165 万元,完成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预算的 100.1%,增长3.2%。其中:税收收入 449,653 万元,增长 17.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 71.8%;非税收入 176,512 万元,下降 21.3%。
2018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26,165 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 1,459,660 万元(含税收返还收入 86,231 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823,443 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549,986 万元)和上年结余收入 275,090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334,440 万元,调入资金 153,754 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4,937 万元,全年收入总计 2,884,046 万元。
支出方面。2018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242,546 万元,增长 1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15,374 万元,增长 15.2%;公共安全支出 98,517 万元,增长 12.2%;教育支出 353,504 万元,增长 5%;科学技术支出 26,629 万元,增长 38.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7,499 万元,增长 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8,786 万元,增长 5.7%;医疗卫生支出 272,334 万元,增长 0.8%;节能环保支出 38,461 万元,增长 118.2%;城乡社区支出 120,779 万元,下降 19.3%;农林水支出 332,843 万元,增长 44.6%;交通运输支出164,352 万元,下降 5.3%。支出科目增减,主要是受政策性支出和专款支出影响。
2018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242,546 万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 85,314 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79,564 万元以及上解上级支出 180,071 万元,全年支出总计 2,587,495 万元(详见附件 1-1 表一)。
2018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结转 2019年支出 296,551 万元。具体收支情况待决算完成后报告。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 年市本级(含市直、海陵岛试验区、阳江高新区、滨海新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39,383 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 107%,下降 9.4%,主要是受阳江核电税费征管关系变化及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影响。
2018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39,383 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 393,106 万元(含税收返还收入 35,748 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188,779 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168,579 万元)和上年结余收入 122,499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172,699 万元,调入资金 122,497 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9,000 万元,全年收入总计 1,119,952 万元。
2018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89,018 万元,增长 7.6%。加上债务还本支出 50,205 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7,000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143,956 万元以及补助下级支出 39,987 万元,全年支出总计 950,166 万元(详见附件 1-1 表三)。
2018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结转2019 年支出 169,786 万元。具体收支情况待决算完成后报告。
(1)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 年市直(含滨海新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59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 113.5%,下降 14.9%,主要是受阳江核电税费征管关系变化及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影响。
2018 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61,590 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47,530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128,389 万元,调入资金 105,125 万元,下级上解收入 74,487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95,906 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9,000 万元,全年收入总计 922,027 万元。
2018 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38,020 万元,增长 12.6%。加上债务还本支出 18,389 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7,000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137,909 万元以及补助下级支出 45,312 万元,全年支出总计 766,630 万元(详见附件 1-1 表四)。
2018 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结转 2019年支出 155,397 万元。具体收支情况待决算完成后报告。
(2)海陵岛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 年海陵岛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5,185 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 89.1%,下降 2.9%;2018 年海陵岛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4,376 万元,下降 17.2%,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非税收入减少,相应减支(详见附件 1-1 表六)。
(3)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 年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2,608 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 101.6%,增长 11.7%;2018 年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6,622 万元,增长 5.7%(详见附件 1-1 表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428,250 万元,增长 24.9%,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增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 17,029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167,579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74,946 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 593 万元,全年收入总计 688,397 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53,779 万元,下降 3.6%。加上债务还本支出 118,068 万元,调出资金 115,825 万元,对省专项上解 6,411 万元,全年支出总计 594,083 万元。收支相抵结余 94,314 万元(详见附件 1-2 表一)。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 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79,616 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 3,273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55,007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32,933 万元,调入资金 593 万元,下级上解收入 4,552 万元,全年收入总计 375,974 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40,631 万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 55,007 万元,调出资金 95,233 万元,对省专项上解 6,411 万元,补助下级支出 20,977 万元,全年支出总计 318,259 万元。收支相抵结余 57,715 万元(详见附件 1-2 表一)。
(1)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 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95,931 万元,增长 151.4%,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增加。加上债务转贷收入 41,007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3,173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23,247 万元,下级上解收入 4,552 万元,全年收入总计 267,910 万元。
2018 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6,941 万元,下降 28.9%。加上债务还本支出 41,007 万元,调出资金 79,000 万元,补助下级支出 25,245 万元,对省专项上解 6,411 万元,全年支出总计 218,604 万元。收支相抵结余 49,306 万元(详见附件 1-2 表一)。
(2)海陵岛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 年海陵岛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1,572 万元,增长220.1%,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增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 2,05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14,000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5,826 万元,全年收入总计 43,451 万元。2018 年海陵岛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388 万元,增长 46%,加上债务还本支出 14,000 万元,调出资金4,389 万元,全年支出总计 42,777 万元。收支相抵结余 674 万元(详见附件 1-2 表一)。
(3)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 年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62,113 万元,增长286.5%,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增加;加上级补助资金 2,315 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 593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3,860 万元,全年收入总计 68,881 万元。2018 年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302 万元,增长 367.3%,加上调出资金 11,844 万元,全年支出总计61,146 万元。收支相抵结余 7,735 万元(详见附件 1-2 表一)。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 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2,508 万元,增长 113%,主要原因是阳西县和海陵区的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同比增加7,600 万元;2018 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2,143 万元,增长106.8%,收支相抵结转 2019 年支出 365 万元(详见附件 1-3 表一)。
(1)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 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971 万元,支出 2,814 万元,收支相抵结转 2019 年支出 157 万元。
(2)海陵岛试验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 年海陵岛试验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825 万元,支出1,825 万元。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 年 全 市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预 计 收 入 485,083 万 元, 增 长39.2%,主要原因是全市机关养老保险全面实施铺开以及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提标;支出 440,785 万元,增长 31.1%;年末滚存结余 384,598 万元,比上年结余增加 44,298 万元(详见附件 1-4)。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2018 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1,817,543 万元,比上年新增 301,274 万元(含中央转贷地方外债额度 1,274 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1,032,189 万元,专项债务限额 785,354 万元。2018 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 1,698,553 万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政府债券 1,479,442 万元。按偿债来源分,一般债务 981,248 万元,专项债务 717,305 万元。
2、2018 年省下达债券资金情况。2018 年省下达我市政府债券转贷资金 502,019 万元。其中:按类型分,包括一般债券 334,440 万元,专项债券 167,579 万元;按用途分,包括新增债券 300,000 万元,置换债券 182,534 万元,借新还旧债券 19,485 万元;按期限分,包括三年期债券 10,806 万元,五年期债券 223,031 万元,七年期债券174,991 万元,十年期债券 93,191 万元。
3、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置换债券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借新还旧债券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新增债券 30 亿元全部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其中:重点交通项目约 8 亿元,土地储备项目约 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约 13 亿元,农林水利建设项目约 1 亿元,医疗、教育等其他项目约 3 亿元。
(六)积极财政政策执行情况。
1、多方筹措收入,全面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努力增收,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各级财税部门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加强财税联动,平衡好收入增长与税源涵养的关系,保证全市财政收入总量均衡、结构合理。2018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2.6 亿元,增长3.2%,保持稳定增长;税收收入占预算收入 71.8%,比上年提高 8.8个百分点。县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均增长 8.9%,平均税收收入占比达 78.6%。二是盘活存量,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建立存量资金清理机制,全面盘活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结余结转资金,2018 年市财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总额 1.4 亿元;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市财政将超过当年收入 30% 的政府性基金结余 7.9 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通过统筹调整安排到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向上争取,拓宽财力来源渠道。各级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吃透产业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2018 年上级对我市各类补助 146 亿元,占全市财政总收入 50.6%;2018 年省转贷我市各类债券资金 50.2 亿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支出重点安排“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并进一步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支持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节能环保、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事业发展。2018 年全市民生领域支出达 167.1 亿元,占预算支出比重高达 74.5%。其中教育支出进一步加大,达 35.4 亿元,保证了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有效落实了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教师工资待遇“两相当”及山区、农村边远地区教师津补贴等政策,加快推动教育现代化;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提高至 160 元,有力补齐文化短板,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底线民生支出 10.7 亿元,进一步提高低保补差、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残疾人补助、养老保障等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医疗卫生支出 27.2 亿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住房保障支出 6.6 亿元,支持公共租赁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公共安全支出 8.9 亿元,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推进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构筑城乡居民生活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生活品质。
3、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支持乡村振兴。2016-2018 年,落实各级财政精准扶贫资金13.1 亿元,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落实新农村建设资金13.2 亿元,支持 88 条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稳步推进阳东、阳春、阳西、海陵四个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市财政三年内还将统筹安排 10 亿元,用于全域推进镇、村人居环境同步整治,支持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二是加强县域财力保障。从大局出发,制订市对江城区、海陵区、高新区的财政管理新体制,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适当下放事权财权,加大财力支持,支持促进县域经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三是推动城区扩容提质。2018 年市财政统筹安排市政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13 亿元,加快推进深茂铁路阳江站站前路工程和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漠阳江东、西河大桥建设工程、金平路一期工程及滨海新区一、二期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是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市财政统筹落实园区建设资金 2.5 亿元,并积极引导珠海对口帮扶资金,保障高新产业园区征地及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争取省级产业转移园区专项资金 5,444 万元,重点支持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五是保障重点交通项目资金。统筹安排 7.6 亿元,用于江湛铁路、汕湛高速、开阳高速、怀集海陵岛大桥等项目资本金,支持构建内畅外联的立体交通体系。六是创新投融资机制。规范有序推行 PPP 模式,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全市 19 个 PPP 项目已招入社会资本方,总投资 156 亿元。
4、发挥财政杠杆导向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三去一降一补”,全面落实“实体经济十条”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项减税免费政策的落实,2018 年为企业减负超过 16 亿元。二是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安排科技资金 5,149 万元,支持科技事业发展,促进产业技术升级。三是积极运用财政补助、贴息、以奖代补等政策,安排扶持资金 7,300 万元,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四是统筹安排省、市资金 7 亿元,以股权投资、事后奖补等方式,促进企业项目加快建设,推动企业技术改造,突出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改方向,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支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的科技研发创新项目,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加快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五是注资 2.5亿元推动组建海上风电产业发展基金,并争取上级 5 亿元专项补助,支持打造沿海临港产业集群和世界级风电产业基地。六是积极支持环保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安排省、市各类环保资金约 1亿元,打好空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七)财政管理和改革情况。
1、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预算约束,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建立支出进度通报机制,全面梳理未支出资金清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18 年 1-12 月全市财政综合支出进度预计达96.2%。二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打造阳光透明财政。统一预决算公开形式,提高预决算公开信息易懂性,将 2018 年财政预算、部门预算,2017 年财政决算、部门决算等信息按规定在预决算公开平台予以公开。三是做好检查督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全面推
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动财政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化;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强化会计监督;加强扶贫资金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并与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四是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全面加强和规范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年度债务规模,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大偿债资金安排力度,防控债务风险。五是全面落实审计督查整改要求。贯彻落实财政部驻广东专员办、省财政厅监督部门以及各级审计部门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情况的审计及督查意见,加强整改情况的跟踪管理,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是全面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将市级部门财政支出100万元以上或连续两年安排 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要求评价范围,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安排进行动态调整。
2、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一是探索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制订《阳江市推进社会治安、城乡社区事务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清单形式列明试点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为更大范围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二是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工作,进一步明确预算管理权责 , 强调预算精准编制,简化审批程序,优化预算执行,加强预算监控。三是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切实摸清家底,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促进政府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四是加强国库支付制度改革,加快建设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形成事前审查批准、事中监督提醒、事后监督追责的全过程监督模式 ; 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将全市各县(市、区)以上预算单位全面纳入动态监控范围。五是落实税制改革部署,平稳实施我市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标准、开征环境保护税等政策。六是积极配合做好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的各项前期工作,稳步推进改革工作。
2018 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是收支矛盾突出。当前我市经济发展处于结构调整期,新上企业、项目落地还需时日,税收效应尚未显现;同时受经济增长放缓及减税免费政策影响,财政收入维持中低速增长。支出刚性需求加大,特别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社会保障等民生类支出增长较快,紧平衡、低水平保障特征明显。二是区域财力不均衡问题突出。基层收入增幅低、质量不高,财政运转困难,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面临较大压力,防风险问题需要格外注意。
二、2019 年预算草案
2019 年是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我市打造沿海经济带重要战略支点、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滨海城市的关键一年。展望 2019 年,全市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求进的积极态势,但国内外环境和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仍然存在,预计财政收支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收支矛盾依旧突出,要加强统筹安排,科学合理编制 2019 年预算,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和财政可持续。
编制 2019 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及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及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化财政预算改革,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2019 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积极稳妥,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二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支出保障;三是民生为重,加快补齐社会民生短板;四是共建共享,协调城乡区域发展;五是改革创新,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六是防控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2019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在汇总全市经济财政预测情况的基础上,参考 2019 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增幅,2019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 6.5% 安排,预计完成 667,130 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 845,790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296,551 万元,调入资金 177,458 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 1,986,929 万元。支出相应安排 1,986,92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956,696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30,233 万元(详见附件 1-1 表十)。
(二)2019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9 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 256,969 万元,增长7.3%;加上上级转移收入 261,702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169,786 万元,调入资金 80,642 万元,县区上解收入 21,383 万元,收入总计 790,482 万元。支出相应安排 790,48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36,591 万元,补助下级支出 38,366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15,525 万元(详见附件 1-1 表十一)。
1、市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收支预算安排。2019 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 172,100 万元,增长 6.5%;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 242,814 万元,县区上解收入 50,000 万元,调入资金 45,400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141,645 万元,总收入预计为 651,959 万元。
2019 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 651,95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98,588 万元,补助下级支出 38,366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15,005 万元(详见附件 1-1 表十二)。
剔除省提前下达列收列支专款和部分项目资金继续安排使用后,市直 2019 年可供支配的财力为 339,110 万元。
——重点支出安排情况。2019 年市直可供支配的财力 339,110万元中,安排人员经费 166,721 万元,占比 49.2%,增长 8%;安排办公经费 20,725 万元,下降 5%;安排社会保障专款 25,473 万元(含省直管县改革体制划转阳春补助 4,887 万元),下降 9.5%;安排科技、科普、计划生育和支农等法定、政策规定安排的专款 31,579 万元(含省直管县改革体制划转阳春补助 1,360.86 万元),增长 12.7%;安排列收列支专款 20,170 万元,下降 1.2%;安排转移性支出、其他各类项目专款共 74,438 万元(含省直管县改革体制划转阳春补助 198 万元)。
2、海陵岛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9 年海陵岛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 38,000 万元,增长 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 12,008 万元,调入资金 10,242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9,419 万元,总收入预计为 69,669 万元。
2019 年海陵岛试验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 69,669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5,324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4,345 万元(详见附件 1-1 表十四)。
3、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9 年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 46,869 万元,增长 1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 6,964 万元,调入资金 25,000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4,970 万元,总收入预计为 83,803 万元。
2019 年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 83,80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2,679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11,124 万元(详见附件 1-1 表十五)。
(三)2019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9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496,272 万元,比上年增长 15.9%,加上上年结余收入 71,714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967 万元,总收入预计为 568,953 万元;支出相应安排 568,953 万元(详见附件1-2 表三)。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9 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212,798 万元,下降23.9%;加上上年结余收入 57,715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967 万元,总收入预计为 271,480 万元。支出相应安排 271,480 万元(详见附件1-2 表四)。
(1)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 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106,073 万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 49,306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907 万元,总收入预计为 156,286 万元。
2019 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应安排总支出 156,286 万元,其中,市直支出 67,266 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 35,000 万元,补助下级支出 45,020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 9,000 万元。
2019 年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80,000 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 6,167 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 6,850 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10,500 万元(详见附件 1-2 表五)。
(2)海陵岛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9 年海陵岛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39,336 万元,增长 82.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 60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674 万元,总收入预计为 40,070 万元。支出相应安排 40,070 万元(详见附件 1-2表七)。
(3)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9 年,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67,389 万元,增长84.9%。加上上年结余收入 7,735 万元,总收入预计为 75,124 万元。支出相应安排 75,124 万元(详见附件 1-2 表八)。
(四)2019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9 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 6,058 万元,下降51.6%。其中:利润收入 562 万元,股利股息收入 3,731 万元,其他收入 1,400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365 万元。支出相应安排 6,058 万元(详见附件 1-3 表二)。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9 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 4,069 万元,下降15.2%。其中:利润收入 562 万元,股利股息收入 1,950 万元,其他收入 1,400 万元 , 上年结余收入 157 万元。支出相应安排 4,069 万元(详见附件 1-3 表三)。
3、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9 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 3,729 万元,增长25.5%。其中:利润收入 562 万元,股利股息收入 1,750 万元,其他收入 1,260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157 万元。支出相应安排 3,729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1,115 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200 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8 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407 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 1,000 万元(详见附件 1-3 表四)。
4、海陵岛试验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9 年海陵岛试验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 340 万元,下降 81.4%。支出相应安排 340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105 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35 万元(详见附件 1-3 表五)。
(五)2019 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9 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542,366 万元,增长11.8%;支出 493,546 万元,增长 12%;2019 年收支结余 48,820 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433,417 万元。其中:失业保险收入 3,576 万元,支出15,795 万元,本年收支结余 -12,219 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20,768 万元;工伤保险收入 4,059 万元,支出 5,214 万元,本年收支结余 -1155 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14,480 万元;生育保险收入 11,907 万元,支出 11,894 万元,本年收支结余 13 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1,520 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 94,681 万元,支出 79,490 万元,本年收支结余 15,191 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152,338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37,238 万元,支出 131,807 万元,本年收支结余 5,431 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42,120 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入 190,883 万元,支出 163,686 万元,本年收支结余 27,197 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82,948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收入 100,022 万元,支出 85,660 万元,本年收支结余 14362 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119,243 万元(详见附件 1-4)。
(六)2019 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9 年我市政府债务限额将在 2018 年政府债务限额 1,817,543 万元的基础上,加上省财政厅下达的 2019 年新增债务限额予以核定,并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9 年全市各级财政按期落实偿还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全市安排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28,367 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 16,836 万元,专项债券利息 11,531 万元。
三、2019 年财政工作思路
2019 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大力实施积极
财政,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
(一)全力抓好财政收支管理,提高预算执行质量。
一是加强财税征管,提高收入质量。落实财税联动机制,及时跟踪经济税源变动情况,挖掘收入潜力;推动重点项目加快落地,促进企业生产规模扩大,积极培育长期稳定财源,实现财政收入可持续、高质量增长。二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严格遵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加快预算资金下达及使用,密切跟踪监测预算执行情况,严格落实支出进度通报制度。三是抓好重大项目实施的跟踪落实。建立大额项目、民生保障、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的支出追踪和监控机制,尤其是扶贫、教育、社会保障等涉及重点民生领域的资金,尽快拨付到位,发挥财政资金的即期效应。项目执行缓慢形成的结转结余,及时收回统筹使用。四是加强工作的督查考核。建立部门预算执行、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及转移支付挂钩机制,进一步健全涵盖人大、监察、财政、审计、社会和舆论等五个层次的监督体系。五是认真做好预决算公开。按照统一模板公开预决算信息,落实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我市预决算公开的内容真实、准确、规范,保障公众对预决算信息的知情权。
(二)精准投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是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大民生投入,重点做好教育、医疗、社保、就业、养老、生态建设等领域的资金安排,既坚持底线思维,又反映阳江特色。大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将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支持新建义务教育学校,扩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建立生均经费拨款制度,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健康阳江建设,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全民健康信息综合平台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健
康城市、健康村镇创建与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继续巩固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支持困难人员就业,改善养老服务与儿童保障服务,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机制。推进平安阳江建设,保障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和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持续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加强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推进美丽阳江建设,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重点推进饮用水保护、污水固废处理、垃圾收运处理和污染排放改造整治等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加快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大力支持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支持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实体经济加快发展。
一是继续实施降成本行动计划和“实体经济十条”政策,努力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增强投资洼地效应,打造更低成本的营商环境。二是加大科技投入,积极运用财政补助、贴息、以奖代补等方法政策,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型升级。三是积极争取产业发展补助资金,高起点打造广东(阳江)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促进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助力全省海上风电产业发展。四是支持招商引资与重点产业发展,落实好《阳江市扶持重点产业发展暂行办法》,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发展。五是持续创新投融资和政府债务管理体系,在“大财政大预算”的格局下,着力发挥投融资机制“促发展”效用,通过运用政策性基金、PPP、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四)严格防控财政运行风险。
一是积极申报置换债券额度,加强债券置换,合理匹配债务期限结构;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债务本息,减轻政府性偿债压力。二是严格按照限额举借地方政府性债务,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准确编制政府性债务预算和财政中长期滚动预算,确保未来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支出得到保障。三是合理控制支出规模 , 在重大民生支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超出财政承受能力。四是全面梳理隐性债务情况,分类管理,严控增量,消化存量,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五)全面深化财政预算改革。
一是深入推动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从预算管理体制机制上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资金分配使用效率和效能。二是推进实施我市社会治安、城乡社区事务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及时开展总结评估,促进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三是编制 2019-2021 年中期财政规划,逐年滚动管理,对规划期内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评价方法和资金保障措施,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按照以丰补歉的原则,发挥预算稳定调节机制作用,保障财政预算平稳运行。四是建立统一的市级财政预算项目库管理系统,将市级所有使用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全部纳入管理,建立覆盖项目申报、执行监督、绩效评价在内的全过程管理体系。五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目标申报和预算编制的衔接,发挥绩效目标申报的导向作用,建立预算执行部门自行监控和财政部门重点监控机制,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逐步健全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将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六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进 2019 年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规范预算单位资金账户管理,加强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启动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推进数据传递无纸化、业务处理标准化和资金拨付安全化。七是继续推进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改革工作,确保非税收入不流失及改革后各执收单位工作经费保障落实。
各位代表,完成 2019 年预算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奋力拼搏,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为我市打造沿海经济带重要战略支点、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滨海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2019年阳江市市直政府预算.pdf(按省模板)
附件2 阳江市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补充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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