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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阳江市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6-28 11:26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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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25日在阳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阳江市财政局局长 冯秀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阳江市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

一、2019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分配方案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9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17.95亿元(不含省财政厅直接下达阳春市的4.90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1.85亿元,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16.10亿元。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1.85亿元中,分配市直1.45亿元,江城区0.40亿元。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16.10亿元中,分配市直3.60亿元,阳江高新区2.76亿元,海陵试验区0.81亿元,江城区2.53亿元,阳东区3.20亿元,阳西县3.20亿元(详见附表一)。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由于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9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额度以及市直调整调入资金规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第一次预算调整后的96.05亿元调整为100.40亿元,调增4.35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由第一次预算调整后的96.05亿元调整为100.40亿元,调增4.35亿元,收支平衡。

(二)市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事项。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第一次预算调整后的82.20亿元调整为86.55亿元,调增4.35亿元,其中:

1)债务转贷收入由第一次预算调整后的17.00亿元调整为18.85亿元,调增债务转贷收入1.85亿元;

2)调入资金由第一次预算调整后的4.54亿元调整为7.04亿元,调增2.50亿元,原因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通过2019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置换年初预算安排项目腾出的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2.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事项。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由第一次预算调整后的82.20亿元调整为86.55亿元,调增4.35亿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第一次预算调整后的66.86亿元调整为70.81亿元,调增3.95亿元,包括:

2019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45亿元安排用于市直项目建设,具体包括: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15亿元;安排阳江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0.30亿元;安排政府网络服务平台建设0.86亿元;安排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阳江市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项目、阳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共0.14亿元;

调增人员经费支出1.45亿元,弥补年初预算安排不足;

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利息支出1.05亿元,弥补年初预算安排不足以及支付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利息;

通过2019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置换年初预算安排的粤省事阳江地市专版(一期)项目建设及阳江“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经费0.05亿元,腾出资金增加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利息支出0.05亿元(详见附表三及附表五)。

2)债务转贷支出由第一次预算调整后的10.00亿元调整为10.40亿元,调增0.40亿元,原因是将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的2019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额度分配江城区0.40亿元。

海陵试验区及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没有调整事项。

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由于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9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7.15亿元调整为43.25亿元,调增16.10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的27.15亿元调整为43.25亿元,调增16.10亿元,收支平衡(2019年市本级第一次预算调整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1.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事项。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5.63亿元调整为31.73亿元,调增债务转贷收入16.10亿元。

2.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事项。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的15.63亿元调整为31.73亿元,调增16.10亿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其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56亿元调整为7.05亿元,调增3.49亿元,包括:

2019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60亿元安排用于市直项目建设,具体包括:325国道等建设项目1.71亿元、国道325线阳江市北惯至白沙段改线工程0.35亿元、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亿元、城南中学建设项目0.54亿元;

通过2019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置换年初预算安排的不动产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经费0.11亿元,相应调减支出0.11亿元。

2)对县区转移支付由年初预算的4.50亿元调整为2.00亿元,调减2.50亿元,原因是按照财政部关于新增债券优先用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有关要求,在2019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中安排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50亿元以及镇区人居环境整治1.00亿元给相关县区置换出年初预算安排资金。

3)调出资金由年初预算的3.50亿元调整为6.00亿元,调增2.50亿元,原因是将通过2019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置换年初预算安排项目腾出的资金调出一般公共预算。

4)债券转贷支出由年初预算的0.00亿元调整为12.50亿元,调增12.50亿元,原因是市将省财政厅下达的2019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转贷至各县区。

5)债务付息支出由年初预算的0.90亿元调整为1.01亿元,调增0.11亿元以支付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利息(详见附表八)。

(三)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市将省财政厅下达的2019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分配海陵试验区0.81亿元,据此,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01亿元调整为4.82亿元,调增0.81亿元。

海陵试验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的4.01亿元调整为4.82亿元,调增0.81亿元安排项目建设,其中安排怀集至阳江高速公路海陵大桥、南海Ⅰ号大道(第二、三标段)等项目0.50亿元(详见附表十二),安排乡村振兴项目0.31亿元,用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四)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市将省财政厅下达的2019年第二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分配阳江高新区2.76亿元,据此,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7.51亿元调整为10.27亿元,调增2.76亿元。

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的7.51亿元调整为10.27亿元,调增2.76亿元安排项目建设,其中安排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建设、港口生活配套区建设等项目2.30亿元(详见附表十七),安排乡村振兴项目0.46亿元,用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1、 2019年阳江市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表格

    2、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阳江市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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