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18日在阳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阳江市财政局局长 王作雄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阳江市200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0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2年,全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一系列经济工作部署,继续坚持“稳中求进,有效增长”的经济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确保2002年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按照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预算,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基本保证了我市政权机关顺利运作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各项收支计划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2002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3,717万元(按新口径,下同),为年度预算46,154万元的116.39%,比上年收入实绩42,735万元增收10,982万元,增长25.70%。加上税收返还24,672万元,上级补助49,620万元,国债转贷收入6,000万元,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5,825万元,上年结余(含省批复决算增加数)24,415万元,调入资金2,680万元,全年总计收入166,929万元。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52,555万元,比上年支出实绩119,872万元增支32,683万元,增长27.26%。加上上解省的支出1,184万元,增设预算周转金支出822万元,国债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7,993万元,国债转贷资金结余3,832万元,全年总计支出166,386万元。收支相抵,净结余543万元。
2002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8,381万元,为年度预算14,694万元的125.09%,比上年收入实绩13,543万元增长35.72%,增收4,838万元。加上税收返还5,207万元,上级补助14,534万元,国债转贷收入6,000万元,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5,490万元,上年结余2,130万元,调入资金2,680万元,县(市、区)上解收入2,580万元,总计收入57,002万元。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43,220万元,加上上解支出345万元,补助县(市、区)1,837万元,国债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7,660万元,国债转贷资金结余3,830万元,总计支出56,892万元。收支相抵,净结余110万元。
2002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的主要项目是:
(一)增值税收入3,61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9.31%,比上年增长19.13%,增收581万元。
(二)营业税收入7,11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7.48%,比上年增长31.00%,增收1,684万元。(三)企业所得税收入2,21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07.88%,比上年增长99.82%,增收1,107万元。
(四)个人所得税收入1,13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209.98%,比上年增长109.98%,增收595万元。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1,40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5.94%,比上年增长36.70%,增收378万元。
(六)房产税收入80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88.34%,比上年增长106.12%,增收416万元。
(七)契税收入75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62.69%,比上年增长76.47%,增收325万元。
(八)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 71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52.98%,比上年增长56.99%,增加退库261万元。
(九)专项收入1,08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2.92%,比上年增长22.35%,增收198万元。
(十)罚没和行政性收费收入31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7.77%,比上年下降50.08%,减收311万元。
2002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是:
(一)基本建设支出230万元,比上年支出334万元下降31.14%,减支104万元。
(二)企业挖潜改造资金260万元,比上年支出80万元增长225%,增支180万元。
(三)支农及农口事业费6,270万元,比上年支出5,411万元增长15.88%,增支859万元。
(四)工业交通流通等部门事业费1,301万元,比上年支出224万元增长480.80%,增支1,077万元。
(五)文体卫事业费3,768万元,比上年支出3,187万元增长8.23%,增支581万元。
(六)教育事业费2,790 万元,比上年支出1,917万元增长45.54%, 增支873万元。
(七)科学事业费(含科技三项费用)1,265万元,比上年支出1,533万元下降17.48%,减支268万元。
(八)税务等部门事业费4,554万元,比上年支出 2,306万元增长97.48%,增支2,248万元。
(九)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680 万元,比上年支出729万元下降6.72%,减支49万元。
(十)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2,105万元,比上年支出1,668万元增长26.20%,增支437万元。
(十一)社会保障补助支出 2,645万元,比上年支出5,068万元下降47.81%,减支2,423万元。
(十二)行政管理费8,560万元,比上年支出6,901万元增长4.04%,增支1,659万元。
(十三)武装警察部队支出266万元,比上年支出183 万元增长45.36%,增支83万元。
(十四)公检法司支出1,795万元,比上年支出1,755万元增长2.28%,增支40万元。
(十五)城市维护费 2,876万元,比上年支出2,320万元增长23.97%,增支556万元。
(十六)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36万元,比上年支出71万元下降49.30%,减支35万元。
(十七)专项支出1,197万元,比上年支出893万元增长34.04%,增支304 万元。
(十八)其他支出2,600万元,比上年支出749万元增长247.13%, 增支1,851万元。
2002年,为确保全年预算任务的完成,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 2002年,我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继续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的发展,同时切实发挥财政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一是积极争取到中央国债资金7,110万元,并认真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快了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了投资环境,拉动了需求,推动了经济发展。二是继续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全市财政发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1,74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实行100%社会化发放,保证了“两个确保”资金的落实。社会保险扩面征收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失业保险基金征缴额达16,260万元,比上年增加1,056万元,增长7%。三是大力支持创建省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旅游业发展,向上级部门争取旅游专项资金240万元,投入创建省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经费485万元,确保了“两创”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创建省卫生城市通过省考评组验收。四是加大对救灾工作的投入,向省财政争取到农业税灾歉减免和社会照顾指标200万元、救灾资金663万元,促进了灾区救灾复产工作,减轻了灾区农民的负担。
(二)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超额完成预算任务。为确保实现政府职能的资金需要,我们加大了组织财政收入的力度,年初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各级财政、国税和地税部门,作为年终考核的目标,并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强财税部门的协调工作,加大依法治税的力度。全市全年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3,717万元,比上年增长25.70 %,增收10,982万元,建市15年来增收首次突破亿元,超额完成了市人大通过的收入预算任务,创近几年来最好成绩。
(三)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支出管理,保障重点支出。为确保收支平衡,我们按公共财政的要求,坚持“保重点”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加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力度,切实确保公共需要,在资金安排上确保国家公教人员工资、政权机关正常运作所需经费以及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科技和计划生育等重点项目支出最低限度的投入。在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的基础上,严格支出管理,对各种临时性请款认真调查、严格控制,严把“人、车、会、话”支出口子,切实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稽核和检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财政监督,强化财政管理,维护财经秩序。一是扩大财务总监委派面,切实履行财务总监职能。制定了《阳江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和《阳江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重点项目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八家授权经营公司和八个行政事业单位派驻财务总监,加强了对派驻单位的财务监督工作。二是加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2002年全市审核工程项目56项,送审造价23,200万元,经审核,核减资金2,100多万元,净核减率9.2%,防止了在工程预结算中高估冒算的行为,有效地控制了工程造价,节约了财政资金。三是加强对国债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不定期对国债资金的使用、配套资金落实和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国债资金的使用安全。四是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切实整顿了财经和会计秩序。
(五)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一是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制定了市文化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委党校、市科协等单位的部门预算改革方案,细化预算编制,将于2003年进行部门预算改革试点。二是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将有关执收执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一律实行收支脱钩管理,其预算外收入按规定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单位的经费由财政部门根据执收执罚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支出。三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制定了《阳江市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将采购项目扩大到工程项目、车辆保险和学校校服等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2002年,全市共进行政府采购316次,实际采购金额5,715万元,比预算价节约资金728万元,节约率11.30%。
二、2003年一般预算草案
(一)2003年全市一般预算草案 2003年,我市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三届九次会议精神,继续执行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严格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按公共财政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要;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加快公共财政体制的建设,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按照我市2003年国民经济指标及社会发展计划,经市政府研究,2003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拟安排59,085万元,比2002年收入实绩53,717万元增加5,368万元,增长10.0%。
2003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1、增值税收入18,473万元,比上年增长10.1%。
2、营业税收入14,915万元,比上年增长13.5%。
3、企业所得税收入3,713万元,比上年增长3%(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0% )。
4、个人所得税收入3,568万元,比上年增长3%(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0% )。
5、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5,028万元,比上年增长9.9%。
6、农业税收入3,242万元,比上年增长1.6%。
7、农业特产税收入2,079万元,比上年增长4.9%。
8、耕地占用税收入214万元,比上年增长4.9%。
9、契税收入1,542万元,比上年增长9.4%。
10、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3,221万元,比上年减少4.4%。
11、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收入1,380万元,比上年增长7.6%。根据2003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计划59,085万元,加上税收返还24,672万元,调入资金1,400万元,专项拨补19,364万元,上年结余543万元,减除上解省的支出1,163万元后,全市可供支配的财力为103,901万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2003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计划相应安排103,901万元。
2003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以下用于对比的上年实际支出数已减除省追加的支出):
1、支农及农口事业费6,992万元,比上年支出6,474万元 增长8%。
2、工业交通流通等部门事业费809万元,比上年支出764万元增长5.9%。
3、文体卫事业费7,017万元,比上年支出6,683万元增长5%。
4、教育事业费30,902万元,比上年支出28,093万元增长10.0%。
5、科学事业费(含科技三项费用)2,649万元,比上年支出2,474万元增长7.1%。
6、其他部门事业费4,675万元,比上年支出4,532万元增长3.2%。
7、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3,943万元,比上年支出3,757万元增长5.0%。
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9,086万元,比上年支出8,739万元增长4.0%。
9、社会保障补助支出3,357万元,比上年支出3,219万元增长4.3%。
10、行政管理费(含人大代表培训和视察经费)17,615万元,比上年支出16,842万元增长4.6%。
11、武装警察部队支出643万元,比上年支出598万元增长7.5%。
12、公检法司支出6,058万元,比上年支出5,686万元增长6.5%。
13、城市维护费4,641万元,比上年支出4,385万元增长5.8%。
14、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94万元,比上年支出92万元增长2.2%。
15、专项支出2,897万元,比上年支出2,696万元增长7.5%。
16、其他支出2,284万元,比上年支出2,241万元增长2%。
(二)2003年市本级一般预算草案
根据全市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及市本级财政的具体情况,经市政府研究,200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计划作如下安排: 2003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拟安排20,219万元,比上年收入实绩18,381万元增加1,838万元,增长10.0%。一般预算收入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1、增值税收入3,981万元,比上年增长10.0%。
2、营业税收入8,088万元,比上年增长13.7%。
3、企业所得税收入2,283万元,比上年增长3.0%(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0%)。
4、个人所得税收入1,170万元,比上年增长3.0%(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0%)。
5、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1,532万元,比上年增长8.8%。
6、契税收入812万元,比上年增长8.3%。
7、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747万元,比上年增长3.8%。
8、专项收入1,180万元,比上年增长8.9%。
9、罚没和行政性收费收入320万元,比上年增长3.2%。
根据2003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计划20,219万元,加上税收返还5,207万元,调入资金1,400万元,上年结余110万元,县(市、区)上解收入955万元,减除上解省的支出332万元,补助县(市、区)421万元,上年结转支出450万元,市本级可供支配的财力为26,688万元,2003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计划相应安排26,688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和“保重点”的原则,2003年市本级分科目支出计划作如下安排(以下用于对比的上年实际支出数已减除省追加的支出,2003年各项目支出数不含增加干部职工生活补贴部分): 1、支农及农口事业费3,306万元,比上年支出2,593万元增长27.5%。 2、文体卫事业费3,208万元,比上年支出2,883万元增长11.3%。 3、教育事业费2,825万元,比上年支出2,103万元增长34.3%。 4、科学事业费(含科技三项费用)809万元,比上年支出793万元增长2%。 5、其他部门事业费1,790万元,比上年支出3,036万元下降41.0%。 6、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309万元,比上年支出268万元增长15.3%。 7、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2,374万元,比上年支出1,823万元增长30.2%。 8、社会保障补助支出814万元,比上年支出482万元增长68.9%,其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经费300万元。 9、行政管理费(含人大代表培训和视察经费)4,189万元,比上年支出3,950万元增长6.1%。 10、公检法司支出1,434万元,比上年支出1,149万元增长24.8%。 11、城市维护费1,850万元,比上年支出1,608万元增长15.0%。 12、专项支出1,180万元,比上年支出1,084万元增长8.9%。 13、其他支出2,100万元,比上年支出1,900万元增长10.5%。 14、预备费500万元。
三、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完成2003年财政预算任务
2003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认真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圆满完成2003年预算任务,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各项改革的顺利推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和市委三届九次会议提出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经济的重大决策,抓好促产培财,努力壮大财源。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大工业、做优农业、做强海洋产业、做旺旅游业、做好招商引资、做美环境和打好“民营牌”、“海洋牌”、“旅游牌”等发展阳江经济的重大决策,狠抓财源建设,增强财政实力。一是要继续大力筹措发展工业基础设施储备金,支持工业发展。要综合运用财政政策,支持国有工业企业和民营工业企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努力壮大工业财源。二是要积极支持农业发展,加快发展“三高”农业和海洋产业的步伐,推进“三高”农业和海洋渔业产业化经营。三是要大力支持发展旅游业,以此带动第三产业发展,拓宽第三产业财源。四是要积极支持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落实科技投入,促进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
(二)努力增收节支,确保预算任务圆满完成。一是要严格依法治税,认真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加强执法刚性,强化征管措施,提高征管水平,对重点税源、重点税种加大稽查征管力度,坚决打击各种偷税、骗税、抗税及走私犯罪行为。二是要继续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力度,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对29个部门的118项行政事业收费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三是要严格控制支出,强化预算约束。要发扬艰苦奋斗作风,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勤俭办事。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保证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发放,确保政权运作、教育、科技、计生、农业和社保等重点支出需要。要严格执行年初人大通过的预算,临时请款要严格审批。
(三)关心困难群众生产和生活,做好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一是要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完善低保资金的社会化发放。对纳入低保范围的城乡家庭,做到应保尽保。二是要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四难”问题。积极支持建立公职律师事务所,逐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解决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三是要积极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补助资金等一系列促进再就业的政策。
(四)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力度,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一是要以资本管理为突破口,通过国有资本的投入、回收以及投向的调整,实现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资产整体优化配置,壮大国有资产的功能,维护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二是要支持劣势企业退出,做好国有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对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等涉及社会稳定的问题,各级财政要认真对待,既要算好经济账,又要算好政治账,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三是要继续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制度,逐步建立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四是要加快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化建设,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加强对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加强财政监督,认真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要继续做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不法行为,坚决打击做假账行为。要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加强对收入征管机关、预算执行部门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对社保、扶贫、国债等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防止挤占、截留、挪用。要切实维护预算管理和监督的权威性,严厉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六)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公共财政体制建设。一是要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逐步将财政性资金支出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二是要开展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增加资金的透明度。三是要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制度。要加大《政府采购法》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并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要依法做到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机构相分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四是要抓好农村税费改革。下半年要按照省的统一部署,选择部分乡镇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五是要认真抓好“金财”工程的建设,加快我市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
(七)继续做好中小金融机构、农金会资产的清收工作。要继续把清收中小金融机构、农金会资产作为抓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大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农金会资产的清收力度,加强对追回资产的管理,做好资产盘活、变现和债务清偿工作,以减轻财政偿债压力,防范财政风险。要进一步强化偿债意识,继续筹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加强对城信社和农金会专项再贷款的管理,对各县(市、区)使用央行再贷款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按时偿还专项再贷款,维护我市的信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增收节支,规范管理,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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