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主管经信系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经济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军民融合发展。(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产业政策;组织拟订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实施;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牵头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指导工业、相关生产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牵头做好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煤炭、电力、油品和重点工业生产物资运输能力等供应,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物资管理有关工作。(四)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和省审批、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的措施和意见。(五)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六)牵头组织全社会节能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依法对重点用能单位、商业和社会用能的用能状况进行监督和监测。(七)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研究协调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八)牵头负责企业数据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负责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九)拟定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国家、省及市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 (十)负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十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十二)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国防科技工业的民参军、军转民工作;组织指导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十三)拟订民用爆炸物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督管理。(十四)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为: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1、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内设12个科室,分别是: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督查、宣传、考核、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培训、工资福利、党群、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2)运行监测与综合科。
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等领域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信息化等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牵头负责企业有关信息统计、分析、报告等工作;综合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建议;起草综合性材料和重要文稿。
(3)财务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内部审计等工作。
(4)产业规划与发展科(市稀土办公室)。
组织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执行;提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承担全市稀土管理的统筹协调;监控化学品用户审核与备案,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研究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
(5)技术改造与创新科(与中小企业局技术进步科合署)。
组织编制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有关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措施;指导相关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指导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编制和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相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以及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完善企业创新体系,推动产学研联合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有关工作。
(6)能源与循环经济科(重要物资协调科)。
协调全社会节能工作和管理节能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改项目节能评估;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节能考核,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编制和实施近期电力生产和供应调控配置方案;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电、热价格政策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运输,保障经济安全运行和重要物资供应;承担相关领域应急管理、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依法实施电力、油品、煤炭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油品和煤炭等重要工业生产资料的供应等。
(7)工业园区科(市双转移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企业进园和产业集聚发展;研究协调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产业转移工业园调整及相关目标考核评价工作。
(8)生产服务业科(与民用爆炸物品监管科合署)。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推进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推进生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有关生产服务业模式创新;促进工业设计发展;推动工业、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拟订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运行监测分析工作,综合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9)信息产业科。
指导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软件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和信息技术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统筹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研究编制信息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推进信息消费发展;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国家及省重点信息化工程;研究制定信息化应用促进政策。
(10)无线电管理科(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承担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与指配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承担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11)节能监察科(与行政审批与法规科合署,加挂市节能监察中心牌子)。
负责节能培训和技术节能工作;依法对用能单位履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法对重点用能单位、商业和社会用能的用能状况进行监督和监测;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依法实行监测;对采用或者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进行监督与检查;依法受理全市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和投诉,根据《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严重浪费能源及其他违法、违规用能行为;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和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12)市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提出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搞好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的管理、服务;指导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改革与创新,推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下设2个职能科:
1. 民营经济科(服务体系建设科)。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提出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运行情况,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开展国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培育发展民营骨干企业;组织拟定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人才培训、市场开拓、信息化应用、管理咨询等服务平台,负责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指导小企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各类服务机构和中介组织开展工作。
2. 技术进步科(与技术改造与创新科合署)。研究提出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自主创新和创新成果产业化规范性文件草案、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政策措施;指导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结构优化升级、技术进步;指导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动产学研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和改善对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服务;推动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指导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与大企业配套发展。
2、部门人员构成情况。
(1) 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在职人员43人,离退休人员11人。
(2)阳江市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公室(阳江市在数据管理局)在职人员 18人,退休人员2人。
(3)阳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在职人员2人。
(4)阳江无线电监测站在职人员8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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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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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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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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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7年预算 |
项目 |
2017年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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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 |
898.20 |
一、基本支出 |
74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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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专户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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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1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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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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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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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898.20 |
本年支出合计 |
89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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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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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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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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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缴上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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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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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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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898.20 |
支出总计 |
89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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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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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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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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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7年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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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算拨款 |
89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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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89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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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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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专户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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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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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财政收入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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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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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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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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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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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89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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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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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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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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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89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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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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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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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7年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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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
74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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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支出 |
5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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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3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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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7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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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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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1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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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运转类项目 |
4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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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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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项目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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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研发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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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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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企事业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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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运维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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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业务类项目 |
9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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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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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建设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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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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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计 |
89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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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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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缴上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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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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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总计 |
89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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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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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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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2017年预算 |
项目 |
2017年预算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898.20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898.2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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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898.20 |
本年支出合计 |
89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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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项目) 表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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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阳江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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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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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其中: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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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743.20 |
155.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4.10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14.10 |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64.10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0.00 |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7.20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7.20 |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7.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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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514.50 |
155.00 |
|||
21505 |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 |
514.50 |
155.00 |
|||
2150501 |
行政运行 |
514.50 |
155.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97.40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97.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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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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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3 |
购房补贴 |
3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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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项目) 表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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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单位:万元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项目 |
2017年预算 |
|
合计 |
743.20 |
[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512.00 |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
[30101]基本工资 |
171.20 |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
[30102]津贴补贴 |
234.00 |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
[30103]奖金 |
54.60 |
[50102]社会保障缴费 |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50.00 |
[50103]住房公积金 |
[30113]住房公积金 |
|
[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106]伙食补助费 |
2.20 |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90.00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1]办公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2]印刷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4]手续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5]水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6]电费 |
5.00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7]邮电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9]物业管理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11]差旅费 |
25.00 |
[50201]办公经费 |
[30214]租赁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28]工会经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29]工福利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
|
[50202]会议费 |
[30215]会议费 |
20.00 |
[50203]培训费 |
[30216]培训费 |
25.00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03]咨询费 |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26]劳务费 |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27]委托业务费 |
|
[50206]公务接待费 |
[30217]公务接待费 |
15.00 |
[50207]因公出国(境)费用 |
[30212]因公出国(境)费用 |
|
[502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50209]维修(护)费 |
[30213]维修(护)费 |
|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310]资本性支出 |
|
[50306]设备购置 |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
|
[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59.90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1]基本工资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2]津贴补贴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3]奖金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7]绩效工资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13]住房公积金 |
57.80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2.10 |
[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1]办公费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81.30 |
[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
[30304]抚恤金 |
|
[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
[30305]生活补助 |
41.00 |
[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
[30307]医疗费补助 |
17.20 |
[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
[30309]奖励金 |
|
[50905]离退休费 |
[30301]离休费 |
|
[50905]离退休费 |
[30302]退休费 |
23.10 |
[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项目) 表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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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单位:万元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项目 |
2017年预算 |
|
合计 |
155.00 |
[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45.90 |
[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106]伙食补助费 |
|
[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45.90 |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99.10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1]办公费 |
8.00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2]印刷费 |
5.00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4]手续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5]水费 |
2.00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6]电费 |
8.00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7]邮电费 |
5.00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9]物业管理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11]差旅费 |
15.00 |
[50201]办公经费 |
[30214]租赁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
|
[50202]会议费 |
[30215]会议费 |
|
[50203]培训费 |
[30216]培训费 |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03]咨询费 |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26]劳务费 |
|
[50206]公务接待费 |
[30217]公务接待费 |
|
[502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00 |
[50209]维修(护)费 |
[30213]维修(护)费 |
7.00 |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9.10 |
[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310]资本性支出 |
10.00 |
[50301]房屋建筑物购建 |
[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 |
|
[50303]公务车购置 |
[31013]公务车购置 |
|
[50306]设备购置 |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
|
[50306]设备购置 |
[31003]专用设备购置 |
|
[50306]设备购置 |
[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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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07]大型修缮 |
[31006]大型修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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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10.00 |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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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
[30307]医疗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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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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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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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7年预算 |
行政经费 |
875.10 |
“三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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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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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20.00 |
1、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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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0.00 |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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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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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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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非、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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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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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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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科目名称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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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其中: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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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该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则本表为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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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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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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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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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拨款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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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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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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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20 |
743.20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74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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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表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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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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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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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拨款 |
其他资金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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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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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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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0 |
155.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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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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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898.2万元,比上年增长132.9万元,增长17.37%。主要原因:在职人员经费预算拨款增加,2016年在职人员经费预算拨款431.6万元,2017年为565.8万元,增加134.2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阳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43.2万元,比上年增长152.9万元,增长20.57%。主要原因:在职人员经费预算拨款增加,2016年在职人员经费预算拨款431.6万元,2017年为565.8万元,增加134.2万元。其中,办公经费8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40万元、会议费2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5万元、公务接待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培训费25万元、生活补助41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1.8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占37.5%;服务类政府采购30万元,占62.5%。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覆盖率达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资金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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