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城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江城分局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城分局是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属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办江城区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办理全区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承担全区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信息资料;汇总、编制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管理、存储和划拨社会保险基金;做好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承办江城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能,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城分局内设10个正股级机构:
1、办公室。承办本局综合协调及督办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负责会议、机要、保密、文秘、档案、保卫、接待、后勤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事、党群、印章管理、计生和工、青、妇等工作。
2、计划财务股。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支付、结存、核算管理;编制基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收缴和会计报表;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和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处理银行票据业务;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负责本局财务管理。
3、养老保险关系股。负责管理各项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和年审工作;按规定调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衔接地税部门征收社保费和基金到帐业务;负责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建立和维护在职职工个人信息资料及单位信息资料;建立和管理个人帐户、档案资料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征收台帐。
4、医疗保险关系股。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工作;核实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情况,并制发医疗证、册;为参保人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时划拨个人账户额;按规定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负责医疗保险停(退)保、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办理市外转院和特殊门诊的审批;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书的起草、签订及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与医疗保险有关的合作部门工作;负责核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保费金额划拨工作,配合和协调补充医疗保险的赔付及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医疗保险联网结算工作及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起草本区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业务性文件、方案、计划以及本区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各项上报文字材料、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报表等资料;负责医疗、工伤保险档案资料归档立卷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及新政策、法规的培训、解释工作。
5、待遇核发股。负责对基本养老、失业、生育保险和工伤长期供养人员的待遇领取资格的认定和核发工作;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养老、失业、生育保险待遇政策法规,负责待遇核发业务经办以及政策法规的培训及解释工作;负责基本养老、失业、工伤长期支付待遇台帐的生成和审核工作,核定待遇支付凭证以及享受待遇人员;组织建立各项待遇核发支付业务的档案资料归档立卷工作;负责各项待遇的重核和变更工作,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定期调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6、稽核股。负责稽查、指导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稽核工作;负责本局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
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股。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工作;负责筹集和管理全区城乡居民医疗基金;负责全区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监督;负责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的信息管理、运行分析、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信息管理、基金运行分析、数据统计汇总以及文字资料上报;组织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内控、生存认证、业务培训等工作。
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股。负责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数据管理;办理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验证换证补发业务;审核办理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申报、缴费基数核定、人员增减变化和缴费基数变更等业务;承担“全民参保登记行动”参保人员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本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账户的建立、合并、中断、恢复、终止,对账户进行记录、记息、结转、冲减,对账户记录情况异情进行核查与调整,办理跨地区和跨制度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负责个人权益记录的管理、查询、应用、安全、保密和个人权益记录单寄送。
1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股。承担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病残津贴、丧葬费、一次性补助和个人账户余额的核定与计发,进行待遇支付月结算,编制月度支付计划,进行资金申请,实施社会化发放,组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和待遇调整,并对待遇异议进行核查与重新计划。
(三))2017年人员构成情况。
江城社保分局有财政供养在职人员40人、离退人员7人;另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5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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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
收支总体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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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城分局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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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2017年预算 |
项目 |
2017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 |
616.00 |
一、基本支出 |
576.00 |
二、财政专户拨款 |
|
二、项目支出 |
40.00 |
三、其他资金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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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
本年支出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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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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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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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
|
六、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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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616.00 |
支出总计 |
616.00 |
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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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
收入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城分局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7年预算 |
一、预算拨款 |
616.00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616.00 |
基金预算拨款 |
|
二、财政专户拨款 |
0.00 |
教育收费 |
|
其他财政收入拨款 |
|
三、其他资金 |
0.00 |
事业收入 |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其他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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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616.00 |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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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6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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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
支出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城分局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7年预算 |
一、基本支出 |
576.00 |
工资福利支出 |
333.70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7.6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14.70 |
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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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40.00 |
日常运转类项目 |
|
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 |
|
其他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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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研发类项目 |
|
基本建设类项目 |
|
补助企事业类项目 |
|
信息化运维类项目 |
|
专项业务类项目 |
40.00 |
因公出国(境)项目 |
|
信息系统建设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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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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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支出合计 |
6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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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
六、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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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出总计 |
616.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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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城分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2017年预算 |
项目 |
2017年预算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616.00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616.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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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616.00 |
本年支出合计 |
61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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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项目) |
|||
单位名称: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城分局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名称 |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
小计 |
其中: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616.00 |
576.00 |
40.00 |
[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576.00 |
576.00 |
|
[2080108]信息化建设 |
20.00 |
|
20.00 |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333.70 |
333.70 |
|
[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147.60 |
127.60 |
20.00 |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3.40 |
33.40 |
|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 |
33.40 |
33.40 |
|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4.90 |
14.90 |
|
[21005]医疗保障 |
14.90 |
14.90 |
|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 |
14.90 |
14.90 |
|
[221]住房保障支出 |
66.40 |
66.40 |
|
[22102]住房改革支出 |
66.40 |
66.40 |
|
[2210201]住房公积金 |
38.50 |
38.50 |
|
[2210203]购房补贴 |
27.90 |
27.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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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项目) |
||
单位名称: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城分局 |
单位:万元 |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项目 |
2017年预算 |
|
合计 |
40.00 |
[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
[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106]伙食补助费 |
|
[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40.00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1]办公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2]印刷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4]手续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5]水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6]电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7]邮电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9]物业管理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11]差旅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14]租赁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
|
[50202]会议费 |
[30215]会议费 |
|
[50203]培训费 |
[30216]培训费 |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03]咨询费 |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26]劳务费 |
|
[50206]公务接待费 |
[30217]公务接待费 |
|
[502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50209]维修(护)费 |
[30213]维修(护)费 |
30.00 |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00 |
[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310]资本性支出 |
15.00 |
[50301]房屋建筑物购建 |
[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 |
|
[50303]公务车购置 |
[31013]公务车购置 |
|
[50306]设备购置 |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
15.00 |
[50306]设备购置 |
[31003]专用设备购置 |
|
[50306]设备购置 |
[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50307]大型修缮 |
[31006]大型修缮 |
|
[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00 |
[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
[30307]医疗费补助 |
|
[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
表8 |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名称: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城分局 |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7年预算 |
行政经费 |
573.60 |
“三公”经费 |
18.00 |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10.00 |
1、公务用车购置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00 |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
8.00 |
|
|
注: |
|
1、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
|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非、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
|
|
|
表9 |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名称: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城分局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名称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小计 |
其中: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本表为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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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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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 |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名称: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城分局 单位:万元 |
|||||||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拨款 |
其他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计 |
576.00 |
576.00 |
576.00 |
|
|
|
|
100314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城分局 |
576.00 |
576.00 |
576.00 |
|
|
|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333.70 |
333.70 |
333.70 |
|
|
|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7.60 |
127.60 |
127.60 |
|
|
|
|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14.70 |
114.70 |
114.70 |
|
|
|
|
|
|
|
|
|
|
|
|
表11 |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名称: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城分局 |
单位:万元 |
|||||||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拨款 |
其他资金 |
绩效目标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合计 |
40.00 |
40.00 |
40.00 |
|
|
|
|
|
100314 阳江市社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城分局 |
40.00 |
40.00 |
40.00 |
|
|
|
|
|
信息维护费 |
20.00 |
20.00 |
20.00 |
|
|
|
|
继续加大对社保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完善社保信息系统化建设与管理 |
离退休人员活动费 |
20.00 |
20.00 |
20.00 |
|
|
|
|
继续加大对各种社保知识、社保文件、社保政策的宣传力度 |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61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94.80万元,增长18.18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与各项津贴补贴调整后人员经费的增加;支出预算61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1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76.00万元,占比93.5%,项目支出40万元,占比6.50%。与上一年相比增加94.8万元,增长16.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与各项津贴补贴调整后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8万元,没有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共阳江市委办公室、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阳办发[2014]13号)、《阳江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阳江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没有增减,主要原因是继续从严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章制度,节约开支;公务接待费8万元,没有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坚持厉行节约。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7.6万元,比上年增加2.30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各社会保险险种业务量增加、各项费用开支增加导致运行经费的增加。其中:办公费22万元,印刷费20万元,邮电费2.5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12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1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0.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拨付工会经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培训费0万元,银行手续费0万元,其他费用18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2017年本部门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或50万元及以上金额的通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本部门财政预算安排项目支出4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项目支出实现绩效目标100%,其中:项目1(维护费),预算金额20万元,绩效目标是:继续加大对社保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完善社保信息系统化建设与管理;项目2(退休人员活动费和社会保险宣传费),预算金额20万元,绩效目标是:继续加大对各种社保知识、社保文件、社保政策的宣传力度。绩效目标是:完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后开展各项活动所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资金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城分局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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